共松阳县安民乡委员会 关于调整安民乡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中工的通知
索引号: 77070376_5/2018-02244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10-21 00:00: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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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根据国家、省市县精神,经安民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即“党委、政府都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乡分管领导负责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分管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具体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书记张淑芳:全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乡长吴华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乡人大主席谢军生: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人大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人大副主席何跃平:协助开展党委、人大工作,负责党群、农业、林业、水利、财政、金融、科技、农业统计、开发办项目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津辉:协助开展党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潘关根:协助开展党委工作,负责人民武装、政法、综治、信访、司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电力、通讯、工业、税收、质量监督、工业统计、消防安全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兰晓露:协助开展党委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党政办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刘  挺:协助开展党委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旅游、文化、民宿、农家乐、老屋拯救、广播、电视、老年体协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

副乡长孟  伟:协助开展政府工作,负责计生、卫生、教育、交通、“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农村环境卫生、民政、残联、社保、医保、移民、扶贫、特扶、下山脱贫、红十字会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监管工作。

 

中共松阳县安民乡委员会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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