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库建设,推进扶贫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根据县项目资金整合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
1.村集体经济组织;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合作农场、家庭农场等)。
(二)申报条件
1.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新一轮扶贫重点帮扶村内的产业发展项目,且单个项目的总投资要求在20万元以上。
2.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必须体现项目的实际带动作用或增收成效,每个项目中低收入农户的参与度原则上要求2/3以上。重点扶持带动低收入农户较多的项目和新发展的项目。
(三)项目内容
1.特色种养业发展和现有竹、茶、果、油(油茶)等特色产业低产基地改造所需的生产资料、生产设施(设备)等购建;
2.与特色种养业基地配套的机耕路、作业道、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3.特色种养业产品加工设备、储藏设施的购建;
4.特色种养业新品种的引进、培育、技术推广;
5.特色种养业产品的市场营销,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产品展示展销场租补助、品牌培育等;
6.扶贫重点帮扶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集体物业和服务设施的改建、购建。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项目内容筛选审核项目,申报前必须现场勘察,实地验证项目,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二)管理要求。项目库申报每年进行一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乡镇项目储备库制度,上报的项目必须从乡镇项目库中选取。县里将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产业发展项目,建立县级产业发展项目储备库;今后列入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均从各乡镇(街道)上报至县级项目储备库中选取;未进入项目库的一律不再安排立项。
(三)申报时间。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申报,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储备汇总表报县扶贫办。
附件:1.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2.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储备汇总表
松阳县扶贫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