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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战老兵实施困难救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9-18 08:39:37点击数:

抗日战争期间,英勇的松阳儿女和全国军民一道,为抵御外敌浴血奋战,英雄壮举可歌可泣。松阳石仓源、鸡公骑坳就是中国军队狙击日寇、保卫战时浙江省政府的主战场;八年抗战牺牲松阳籍国军官兵达351名,仅淞沪会战,牺牲的松阳籍官兵就达27人。

如今,当年的抗战勇士或战死疆场,或寂寞终老,幸存的也都耋耋老矣,生存状况令人堪忧。据初步调查,如今松阳健在的抗战老兵仅剩20余人,年纪大多已90岁以上。他们多数是农民、居住在山区,生活困难,而且年迈体弱、疾病缠身,随时都有性命之忧。最近,王文斗、潘穆、何承韩、叶明等因病相继不幸去世。

国家民政部、住建部分别颁发了《关于做好生活困难原国民党老兵住房问题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1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和国民党抗战牺牲人员墓地及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政[2013]196号),浙江省民政厅也下发了《关于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14]207号),为做好抗战老兵的有关工作,建议:

一、出台抗战老兵困难救助的实施办法。根据国家民政部、浙江省民政厅文件规定,对生活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救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符合低保及时纳入低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及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优先安排入住敬老院或养老机构,费用适当减免;对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的,由政府全额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比例;生活农村住房困难抗战老兵在农村危房改造相关的政策优先安排,资金补助给予倾斜;生活城镇抗战老兵,住房困难的可通过廉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等政策优先安排等。让这些抗战老兵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二、完善抗战老兵认定标准。继续做好抗战老兵寻访调查和身份甄别。抗战胜利70周年时,有关部门曾经做过调查,到2015年10月,我县有抗战经历的幸存老兵30余人,确认身份的仅12人。关键是在抗战老兵身份认定上有所偏差,仅对参加抗战的共产党军队老兵、参加过抗战后加入解放军的、或抗战胜利后即回乡的国民党老兵进行了认定,而对抗战胜利后没有立即回乡仍在国民党军队服役的老兵没有认定。建议完善抗战老兵身份认定标准,将参加抗战,胜利后没有立即回乡仍在国民党军队服役的老兵纳入认定范围。对老兵寻访进行录音录像,对有关抗战史料、物品等进行记录、复制、征集、整理并建档立卷,此举既为抗战老兵身份甄别提供依据,又可弥补抗战档案史料不足问题,更能为新闻单位提供第一手抗战史料。

三、颁发抗战老兵证书纪念章。抗战老兵,尤其是国民党军队的抗战老兵,由于历史的原因,经历多次运动和磨难,心有余悸,一直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他们渴望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承认。为此,建议对经甄别身份确定的抗战老兵,由政府或人武部颁发抗战老兵证书纪念章,对他们参与抗战、抵御敌寇、保家卫国的英雄壮举予以证明与褒奖。

四、开展抗战老兵的慰问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由民政部门提供慰问品、慰问金,既体现党委政府对抗战老兵的关怀。

同时,可举办抗战老兵座谈会、抗战事迹报告会、抗战史料展览等,对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回顾抗战历史、弘扬爱国精神”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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