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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组建“田园松阳合唱团”树立松阳田园文化艺术旗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9-14 09:30:16点击数:

近年来,我国群众性合唱活动日趋活跃,我省已经连续举办了三届合唱节,合唱已逐渐成为一种生活,合唱水平得以迅速提高。我县于2013年由县委宣传部、文广新、教育局联合组建“田园松阳女声合唱团”,当时合唱团员约60名,主要成员来自我县一线音乐教师、幼儿教师及合唱爱好者。合唱团成立之初就已显示出其合唱团实力及影响力,凭借《天路》、《雨后彩虹》两个作品参加由省委宣传部举办的“美丽中国”浙江省合唱比赛中获得丽水赛区金奖、南赛区银奖和全省铜奖的好成绩。当时年轻的“田园松阳女声合唱团”给比赛现场专家、丽水市委宣传部领导、丽水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对合唱团寄予厚望。但是由于合唱团团员们都是一线教师,平时教学任务和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加之合唱团整个管理机制比较杂乱,活动经费缺乏,不到一年时间便解散了。

然而这几年我市合唱水平提高迅速,可以说高雅的合唱艺术是文明城市的艺术文化重要标志。据了解,目前丽水市其他市都县组建了合唱团,如:丽水市合唱团、“绿谷”合唱团、莲都区“大樟树”合唱团、青田“园丁”教师合唱团、缙云“仙都之声”教师合唱团、景宁畲乡合唱团、庆元教师合唱团、遂昌教师合唱团、龙泉教师合唱团等,都在积极开展合唱活动,每个合唱团都有自己县市的艺术特色,合唱文化发展得如火如荼。

2016年丽水市委宣传部决定,要求市文化局牵头落实,像打造 “丽丽水市国际摄影节”文化名片一样打造丽水市另一个文化品牌“丽水市合唱赛事”品牌。另外我县正在积极打造松阳“田园文化”品牌,非常需要重新建立一支优秀的合唱团作为文化艺术旗帜,对树立松阳“田园文化”品牌产生积极的影响,带动和发展我县的精神文明文化建设。

一、明确“松阳田园合唱团”的定位及目标。县委、县政府对“松阳田园合唱团”进行重新组建并精心打造,可以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我县音乐教师的音乐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县音乐教育水平提升。通过参加省市级国家级有影响力的合唱赛事,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松阳县田园文化艺术宣传及影响力。

二、规范“松阳田园合唱团”管理机制。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联合文广新局、教育局,成立合唱团活动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职责,制定活动方案,保证合唱团团员的训练时间。

三、合唱团经费保障。由县财政拨款支持,保证“松阳田园合唱团”活动经费。充分利用当地高校优秀的音乐师资力量,聘请专家担任艺术指导,提高合唱团的演唱能力,使其成为高水准的合唱艺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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