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2017-03278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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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长、副县长的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县长李汉勤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人事、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计局。

常务副县长杨金跃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外事、台湾事务、公安、司法、信访、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粮食、物价、税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及招投标、住房公积金管理、金融、保险、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编制、人事、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局(粮食局)、公安局、司法局、统计局、国资公司、行政审批中心(招投标中心)。协助县长分管编委办、人力社保局(人事部分)、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人武部、法院、检察院、信访局、老干部局、台办、国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银监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及证券营业部。

副县长汪全立  负责民政、气象、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负责政府政策研究、金融、保险等方面工作。

分管残联、民政局、老龄委、气象局。协助分管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慈善总会。协助联系人行、银监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及证券营业部。

副县长黄德慧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供销、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移民办、供销社。

联系农办。

副县长潘俊明  负责工业、环境保护、信息产业、商业、对外协作、中小企业、招商、外经贸、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商务局、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部分)、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安监局、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经合办(招商局)。

联系总工会、工商联、国网松阳供电公司。

副县长谢雅贞  负责科技、文化、体育、旅游、邮政通讯、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技局、文广出版局(体育局)、旅委、民宗局。

联系文联、关工委、科协、老年体协、烟草局、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副县长刘坤  负责教育、卫生计生、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新松阳》采编中心、广播电视台、档案局、新华书店、红十字会。

副县长潘永水  负责交通、城市建设、人民防空、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房屋征收、房改、住房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国土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房屋征收办、房改办。

副县长董钊  负责侨务工作。协助潘俊明副县长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商业、外经贸工作。

分管侨务办。协助分管经济商务局。

联系侨联、妇联、团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78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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