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市监〔2017〕32号关于印发《松阳县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1_4/2017-05855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08-10 09:50:4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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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松阳县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丽水市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县危险化学品产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下同)和危险化学品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省质监局、市质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部署要求,以危险化学品产品和相关特种设备为重点,坚持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预防,坚持系统治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危险化学品产品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制机制,努力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形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县危险化学品产品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产品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进一步摸清,安全风险信息平台有效发挥作用。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涉危险化学品产品和特种设备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系统的载体作用,属地乡镇全面上线,切实抓好系统的“常态化”应用,推动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会商机制,共同研究、部署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各安监员要加强对《松阳县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用手册》以及特种设备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智慧系统操作等的学习,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进一步形成危险化学品产品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

督促危险化学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检测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治理,指导和督促企业了解和掌握存在的安全风险,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推动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专项执法检查,采取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违法违规行为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摸排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充分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等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排查梳理工作,重点排查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压力容器、气瓶和压力管道。在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建立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数据库。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法合规生产。重点检查主要原材料采购的控制、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的性能;检查关键工序的管控和原材料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的规定及实施;检查原始记录情况,检验人员的作业程序;检查管理、生产、检验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本辖区内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实施监督抽查,督促企业把好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关。

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易燃易爆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列入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目录,提高检查频率和深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发现的重大隐患,对一时难以消除的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努力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对获证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督促其把好产品生产源头关。

(四)逐步推进工业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在2016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县工业管道专项整治,以危化品、氨制冷为重点,选择1个行业(领域)开展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试点,逐步规范和推进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2016年发布和修订的工业产品生产认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危险化学品产品实施细则以及修改的《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落实各项规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三进”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万人免费培训工程,积极改进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的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化学品产品和相关特种设备的科学认知水平。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各乡镇(街道)、集聚

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党委政府和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深入开展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其中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的风险排查工作应于 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并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全面总结提升后书面报告市质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分工负责科室,按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抓紧部署落实。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完成时限要求,于2017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0日前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总结后上报市质监局。2019 年 11 月 10 日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市质监局报送总结报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人:游晓来,吴叶明  联系电话:0578-8071842;质量与产品监管科联系人:范海波,王斌  联系电话:0578-8806762。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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