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松阳县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松阳县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中共松阳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7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松阳县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根据松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项目化管理责任分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决定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安排如下:
一、县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开健
副组长:周伟良 李红明
成 员:缪建鸿 林剑峰 杨美凤 程慧民 叶南忠 吴慧英 何雯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日常工作。周伟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局党组要不折不扣执行与县委签订的《2017年度松阳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的规定,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支持纪委履责等六方面落实到位。
局长、党组书记何开健为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伟良具体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所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重点坚持“五担当(担当分管职责、指导职责、监管职责、报告职责、自律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何开健同志: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对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坚持“五带头”(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推动亲自协调、带头接访亲自过问、带头约谈亲自督办、带头示范亲自报告),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落实主抓直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每季度召开专题例会,听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2.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每年初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对本单位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签字背书。
3.落实专题教育制度。每年至少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上1堂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党课,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科室)党员干部上1堂专题党课。
4.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与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5.落实述职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当年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6.落实问题抄告制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其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或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抄告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发现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告纪检监察部门。
7.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与下属单位和科室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二)周伟良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风廉政、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生态建设(五水共治)、国防科技动员、党建、组织、工会、精神文明、统战、老干部、计生、安全生产,科技宣传、技术市场、科技体制改革及试点、科技项目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信息中心、应用科技研究所(项目绩效评价中心)。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督促办公室落实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办公经费等管理。
2.督促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应用科技研究所等相关科室,严格按程序办事、力求规范、公正、廉洁、高效。
3.督促项目绩效评估中心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公正、廉洁、规范。
4.督促好相关人员严格遵守酒局、饭局等相关规定。
5.督促地震办严格执行地震监测设备采购、防震减灾宣传品、科普示范学校(基地)建设、装备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6.督促科技特派员办公室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
7.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工作。
(三)李红明同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明: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管理推荐、科技成果管理和科学技术奖评审推荐、各类科技型企业及创新载体申报推荐、知识产权、科技政策规划制定、科技奖励政策兑现、科技合作、科技招商、科技人才、科技服务、科技统计、技术市场、科技体制改革及试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考核、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考核及妇女儿童和共青团等相关工作。分管创新服务(综合)科、高新技术认定办公室、知识产权办公室。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科技政策奖励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管,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督促知识产权办在申报各类科技企业过程中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督促创新服务科(综合科)在科学技术奖、科技突出贡献奖等评审和科技成果登记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公平。
4.督促创新服务科(综合科)在上级项目的推荐申报中严格审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5.督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在国家高新企业申报、重新认定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把关,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6.督促创新服务科(综合科)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
7.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工作。
(四)缪建鸿同志:
落实好办公室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上认真按制度、程序执行,严格审核把关。
2.在负责公务接待、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工程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县里的有关规定执行,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3.严格执行公车改革的各项规定。
4.严格执行县里有关工资、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杜绝出现违反津补贴发放的现象。
5.在局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方面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6.负责对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进行监督(局内部监督)。
(五)林剑峰同志:
落实好创新服务科(综合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创新服务科在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全程公开、公正、公平。
2.在指导企业申报各类上级科技项目过程中,将申报事项全程公开,接受监督。
3.协助企业开展科技合作过程中,做到秉公办事。
4.在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贡献奖评审(推荐)和科技成果登记、在党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考核过程中、针对市绿谷精英等科技人才奖励申报事项、县级人才奖励事项、做到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5.负责对局三公经费、人员工资,科技奖励政策兑现调整等进行监督(局内部监督)。
(六)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科技部门、本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并对本科室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完成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