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水利局关于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32_9/2017-02296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7-08-10 00:00: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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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长制水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在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利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方建来    局长

副组长:王增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建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开林    党组成员、防指办主任

王刘武    党组成员

  员:李潮胜    河道堤防与水库管理处主任

杨素芬    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科长

吴呈祥   防汛办副主任

陈桂林   质监站站长

陈松建    行政许可科科长

      水政渔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跃军   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蔡振华   松阳水文站站长

吴利华   松阳水利站站长

章苏军    古市水利站站长

     小港水利站站长

卢俊卿   象溪水利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省、市水利部门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河长办,组织河长制工作中水利任务的监督、指导及相关考核工作。

(二)组成人员

  任:曾建伟

副主任:吕建华

  员:杨素芬、卢俊卿、蔡振海、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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