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长制水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在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利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方建来 局长
副组长:王增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建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开林 党组成员、防指办主任
王刘武 党组成员
成 员:李潮胜 河道堤防与水库管理处主任
杨素芬 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科长
吴呈祥 防汛办副主任
陈桂林 质监站站长
陈松建 行政许可科科长
邵 力 水政渔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跃军 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蔡振华 松阳水文站站长
吴利华 松阳水利站站长
章苏军 古市水利站站长
郑 伟 小港水利站站长
卢俊卿 象溪水利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省、市水利部门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河长办,组织河长制工作中水利任务的监督、指导及相关考核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曾建伟
副主任:吕建华
成 员:杨素芬、卢俊卿、蔡振海、刘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