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六个严禁”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加强乡机关干部的作风效能建设。从制度和机制上规范乡干部的从政行为,充分发挥乡纪委、乡督查办监督职能。进一步转变乡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我乡干部更加深入基层,了解民意,把握村情,推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助推我乡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经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完善乡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制度。
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组 长:陈新军
副组长:刘 军
成 员:吴梦华 卢智华 吴爱萍 周友和
徐 征 郑来清 徐薇宏 徐华科 潘浩杰
乡督查办工作人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吴爱萍(兼)
成 员:吴春华 包仁发 李 捷
二、督查对象
全体乡干部
三、督查内容
1、执行“禁令”情况。根据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对我乡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六个严禁”的禁令情况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严格乡干部上下班纪律、值班纪律和请假制度,对全乡干部的上下班签到情况、“双休日”值班情况、参加乡里召开的各种会议情况及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完成领导布置工作及其他情况。对布置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委、政府形象、损害我乡发展软环境的各种言行,泄漏工作机密的行为等进行督查。
四、督查措施
1、实行上下班值班签到和会议签到制度。对上下班及乡里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扣罚100元∕次。对没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值班的干部每天扣除200元;乡机关签到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工作日早上8:45-9:00,下午按县直机关部门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签离,由乡文书将当天签到表交到党政办主任处。每周五下午由乡党政办汇总,每月月底将汇总表交到乡督查办初核后公示。在每季度末由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交乡财办从乡干部月发工资或全年考核奖金中予以扣除。
2、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督查。督查办工作人员将不定期地对乡干部的上下班情况、值班情况、参会情况、住村情况及各项布置的工作完成不利情况的督查;加强对民情地图促服务、计生工作、卫生保洁、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定期督查。对被督查通报批评的对象每次扣罚200元。对被乡督查办督查到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从事非公务活动,如玩游戏、上网炒股等,扣罚300元∕次,第二次的加倍,依次类推;因不遵守相关规定及工作不利等被县里督查通报的扣罚600元∕次,第二次的加倍,依次类推;并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勉谈话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3、严格实行为民办事公开承诺。按照乡“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班人马”运行机制,保证公开承诺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责任人、公开办理结果四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人必须全面落实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乡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乡党委政府将不定期召开“为百姓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分析会,及时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破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严格请示、请假制度。对离乡一天或一天以上的班子成员,必须向党政正职请示或请假;乡干部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须写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期满必须及时汇报销假,若因特殊情况未办理书面申请的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一般干部一天以下统一到分管领导处请假,同时请假手续交党政办。一天以上由书记、乡长签字审批。凡未经请示或审批同意,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每天扣除考核奖金200元,且旷工天数与年休假天数兑除并扣发年休假补贴,超出部分每天扣除考核奖金20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15天的,扣除全年考核奖金,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全年旷工15天以上的,按公务员条例处理,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条例处理。全年请事假天数超12天以外的,事假每季度超3天的每天扣100元。全年累计事假30天以上的,扣发全年休假补贴并扣除年终考核奖金。病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请病假工资按县里规定发放。因公致病人员除外。
5、与年度考核和考核奖金相挂钩。每月月底督查通报情况督查办汇总初核公示后。在每季度末由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交乡财办从乡干部月发工资或全年考核奖金中予以扣除。乡机关干部被督查办通报三次的,诫勉一次,扣罚一个季度奖金,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事业人员基本合格;诫勉两次者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作待岗处理,扣罚全年奖金;情节较重者,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未尽心尽责导致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者,将依照相关的党纪法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