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331124000000/2017-03584     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7-05-31 14: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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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做好我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松阳县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的必要性

    松材线虫病是危害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发病致死速度快、传播蔓延迅速、监测防治困难的特点,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松木疫病。松阳自201310月初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后,至今已查明的松材线虫病发生点共19个,涉及板桥、裕溪、象溪、大东坝、三都、四都、西屏、水南、望松、竹源、叶村、赤寿等十二个乡镇(街道),对我县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为确保林木的安全,需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明确措施,形成合力,落实保障,有必要制定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

2.《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

三、起草过程

20172月中旬,松阳县林业局启动《方案》起草工作,按照《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县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方案》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论证。为使《方案》有更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多次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并借鉴兄弟区县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方案》讨论稿。201736日向县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2016418日,省办公厅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县林业局结合文件要求做进一步修改,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2017421日至43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201754日提交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528日经县政府同意公布《方案》。文件已经在松阳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具体工作措施,主要规定了清理病源、防治松褐天牛的清理措施,以及做好疫情普查监测工作、封锁病疫木、加强检疫工作、大力营造混交林的预防措施。

第三部分责任制度,主要规定了针对具体疫点,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县林业局的工作责任。

第四部分保障制度,主要规定了强化政府行为、健全防治组织、加强检疫检查力度、做好经费保障等工作保障制度。

第五部分附则,主要规定了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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