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和质量,经研究,特制定县政府工作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建账对账交账)管理办法。
一、年初建账
建账即通过梳理、交办、细化等方式,完成任务清单建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政府工作责任落实。
(一)梳理任务清单
县府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领导分工,理出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指标等方面任务清单,经县政府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任务书。任务清单以开放式管理,实行分批下达,有新增任务的,随时补充交办;遇指标调整变动的,自行变更任务数。
1.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主要为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决定的、本年度县政府工作报告(含十件民生实事)确定的重要任务等。
2.重点项目任务清单:主要为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突出县重点新开工、重点续建、重大前期、重点预备等项目任务。
3.重点指标任务清单:主要为上年度市主要经济指标等任务。
(二)交办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以县政府名义下达,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1.任务书中的责任县领导为县长、副县长,主要负责指导督促协调责任单位完成既定任务。
2.任务书中的责任单位列第一者为工作牵头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项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牵头分解细化任务清单、组织协调任务清单落实等工作。
3.其他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安排,抓好本单位任务的工作计划制订、落实等工作。
(三)细化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接到任务清单后,应抓紧对任务清单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建立责任清单。
1.责任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研究制订科学的推进方案。推进方案力求工作任务指标化、项目化、清单化,有明确的节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领导(人员)、具体措施等内容,形成作战图。
2.责任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指标等方面《责任清单》(样表),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并报送至县政府对口联络员处,经责任县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责任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
3.县政府各口联络员汇总经审核的《责任清单》,报送一份至县政府督查室备案,由县政府督查室完成统一挂号建账。
二、年中对账
对账即通过公开公示、通报点评、专项督查等对责任单位落实《责任清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一)公示公开对账
各责任单位编制的《责任清单》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清单》及落实情况,应按统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二)通报点评对账
1.日汇报。主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发改局负责每日项目推进的动态信息收集汇总,并编发《日报》在“重点项目推进”微信群里通报。各责任单位应及时汇报节点目标完成情况,便于县领导实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2.周沟通。主要报送《责任清单》推进进度和遇到的难题。各责任单位于每周四下班前,向县政府对口联络员报送本周工作推进遇到的难题,以及需县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等,由县府办编发《每周一沟通》,提交县政府领导研究决策。
3.月通报。每月初通报攻坚任务的月进度。每月25日前,责任县领导确定下月的攻坚任务,由县府办下发《每月攻坚任务清单》。每月3日前,各责任单位围绕上月《每月攻坚任务清单》,向县政府对口联络员报送进度,经责任县领导审核后,由县府办下发《督查通报》。此外,重点指标完成情况也实行月通报。
4.季点评。各责任单位分别于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将前阶段《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对口联络员处,经责任县领导审核后,由县府办下发《督查通报》。《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列入各类工作季例会点评、以及效能问责的重要内容。
(三)专项督查对账
对部分推进严重滞后的任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一般由责任县领导牵头,县府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提请启动效能点评、人大政协专项监督,督查结果下发《督查通报》。
三、年底交账
交账即通过清账、理账、盘账等对全年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完成情况进行奖优罚劣。
(一)年中及时清账
由县府办对任务清单开展统一销号交账。各责任单位完成挂号任务后须及时报县政府对口联络员,经责任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销号。销号情况在每月《督查通报》中通报表扬。
(二)年末全面理账
各责任单位于次年1月10日,将任务书中任务清单完成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对口联络员,相关内容经责任县领导审核后,由县府办下发《督查通报》。
(三)年度严格盘账
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实行效能点评。工作落实情况表现突出的,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工作推进滞后、落实不力,继而影响全年任务完成的,县政府将严肃问责。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预警加扣分制度
《督查通报》通报表扬的单位,年底考核酌情予以加分;《督查通报》被点名批评的单位,每件次按0.2分进行预扣分,相关责任单位在3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滞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未影响下一节点工作推进的,视情可不予扣分。
(二)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
各责任单位应在办公室中指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材料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同时,发改局、统计局还应各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重点项目、重点指标汇总分析。各责任单位要在接到任务书2个工作日内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至县政府对口联络员处。
(三)建立健全各级任务书制度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理出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样表)
2.重点新开工项目责任清单(样表)
3.重点续建项目责任清单(样表)
4.重点预备、重大前期项目责任清单(样表)
5.重点指标责任清单(样表)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