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移民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74412531_6/2017-06219     发布机构: 松阳县移民办     发布时间: 2017-05-27 11:03:5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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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各科室: 

  因人员调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调整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樟华 

  成员:叶伟星  周伟明  叶春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伟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夏君蔚、陈海聪为办公室成员。 

  二、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一)落实好领导责任。“一把手”对本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责任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好教育管理责任。办党组要加强对本办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早打招呼,常提醒,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落实好检查考核责任。办党组要对本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适时听取汇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四)落实好示范责任。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勤政廉政,带头示范引领,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主任郑樟华 

  1.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本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叶伟星 

  1.分管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本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分管责任。 

  3.对分管安置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周伟明 

  1.协助党组书记、主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对分管扶持科、综合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四)党组成员叶春林 

  1.协助党组书记、主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对分管资金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中共松阳县移民工作办公室党组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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