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各科室:
因人员调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调整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樟华
成员:叶伟星 周伟明 叶春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伟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夏君蔚、陈海聪为办公室成员。
二、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一)落实好领导责任。“一把手”对本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责任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好教育管理责任。办党组要加强对本办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早打招呼,常提醒,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落实好检查考核责任。办党组要对本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适时听取汇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四)落实好示范责任。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勤政廉政,带头示范引领,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主任郑樟华
1.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本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叶伟星
1.分管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本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分管责任。
3.对分管安置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周伟明
1.协助党组书记、主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对分管扶持科、综合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四)党组成员叶春林
1.协助党组书记、主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对分管资金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中共松阳县移民工作办公室党组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