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两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6〕69号)、省市领导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市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视频会)会议要求,确保乡镇(街道)“四个平台”5月份基本建成,8月份实现有效运转,县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查与日报工作。请各乡镇(街道)对照省督查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检查评分细则要求,组织对“四个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验收表及情况说明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5月25日前报“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委办:张康伟,8809588)。
根据市里要求,自5月22日起,实行日报。各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填好日报表于每天下午3:00前报“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县里和市里。
二、开展督导检查验收工作。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街道)的申报,将组织人员对“四个平台”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
(一)验收对象: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准备工作,并与联络员联系,便于安排。
(二)验收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三)验收方式。
1.查看资料:主要查看文件、制度和工作照片等。
2.现场查看:乡镇(街道)用一些直观的图表、具体的数据讲解,用一些鲜活的事例来说明,用案例全流程演示综合信息指挥室对“四个平台”的实战检验,如:网格员报告的信息,接收下来后是怎么处理的,怎么分流、交办到哪里去,执行之后怎么反馈,要有一个工作闭环机制;县级12345交办的问题,涉及到乡镇(街道),是怎么处理的。
3.访谈询问:就乡镇(街道)“四个平台”有关情况随机询问部分党政班子成员、部门派驻机构人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网格员等。
4.反馈整改:验收组当场反馈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四)验收分组
序号 | 分组安排 | 负责乡镇(街道) | 备注 |
第一组 | ★韩雪梅、政法委1人、组织部1人、联络员:叶婷婷(电话:8809672) | 西屏街道、象溪镇、 赤寿乡、樟溪乡 | |
第二组 | ★金国梁、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各1人;联络员:张康伟(电话:8809588) | 望松街道、新兴镇、 斋坛乡、叶村乡 | |
第三组 | ★蓝文清、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各1人;联络员:陶 慧(电话:8809585) | 水南街道、裕溪乡、 板桥乡 | |
第四组 | ★徐 翔、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中心各1人;联络员:包土根(电话:8069278) | 大东坝镇、竹源乡、 安民乡 | |
第五组 | ★刘伟军、综合执法局1人、周健豪;联络员:吴晓慧(联系电话:8809580) | 玉岩镇、枫坪乡、 四都乡 | |
三、乡镇(街道)整改,做好省市的考核验收准备。省市检查得分代表县级建设水平,按权重计入省市平安工作考核成绩。县委县政府将该得分与所在乡镇(街道)年终考核计分挂钩。
附件: 1. 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检查评分细则
2. 乡镇(街道)“四个平台” 建设自查验收表
3. 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进度日报表
松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