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松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6420_6/2017-00696     发布机构: 松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14 11:31: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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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松阳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松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街5号,邮编:323400,电话:8065576,电子邮箱:sysfjxxzx@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维护工作,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松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公开内容、公开途径、监督方式及程序等方面,逐一作出规范的、明确的、具体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载体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职责,抓好“松阳普法网”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更新力度,加快更新速度,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做好依申请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2016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25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法律法规1件,上级部门文件3件,我局印发的各类文件21件,非文件性的各类信息26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松阳新闻网、松阳县公共法律服务网、松阳县司法局政务微博、广播电视台、《新松阳》机关报及其他途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及时更新各类信息。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通过“松阳普法网”、“腾讯微博”等途径发布各类信息,开展工作宣传及普法知识宣传。其中,“松阳普法网”和“松阳县公共法律服务网”共发布信息85条,“腾讯微博”发布微博1220条。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改进和提升,精心制作了《松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材料》,先后开展多次培训,促进全局上下应公开信息及时、规范、正确的公开,并提高全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处理情况:我局对涉密文件及内部资料等不予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15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我局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因此工作开展不平衡,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有些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不够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门户网站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未能及时跟进,业务发展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加大业务信息的公开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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