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阳县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331124000000/2017-03558     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信息公开中心 发布时间:2017-02-23 17:05:15

文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17/2/23/art_1229426983_1923596.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1中央关于“十三五”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 2017年实现全省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的工作目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农村客运发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2、农村客运发展列入市对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起草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县府办下发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松阳县“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松政办发〔2016〕125号)文件。2016年8月开始,我们通过座谈走访和路况调查,以及借鉴省级试点磐安,云和、龙泉等其他县(市)的做法,着手起草《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多次与县财政、县府办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并经多次修改于2016年9月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提交交通局党组讨论通过。同时,为努力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能持续、百姓得实惠”的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出行服务。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机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于2016年11月形成《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12月8日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参会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和补充。

三、核心内容

(一)、《松阳县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实施方案》核心内容:

1、2017年底前实现全县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目前全县还有108 个建制村未通客车,其中需新开通36个,恢复72个建制村(未通客车建制村是指:按省交通运输厅统计口径离班车线路 2 公里以上的建制村)。

依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农村客运发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05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上报全省建制村客车“村村通”攻坚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要求2017年底前实现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工作目标。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在12月23日召开的全省建制村客车“村村通”摸底工作专项布置会上提出,省厅将“村村通”完成情况作为支持各县交通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内容。

2、开通方式。为充分满足边远山区群众出行需求,合理调配运力资源,参与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的车辆可突破传统“定点、定班、定线”的单一客运班线运营模式,因时、因地制宜的开通集市班、电话预约等模式,开展县域循环运营。具体开通方式:班线优化、定期班车、公交新增、集市班车、电话预约。

依据:《关于同意在温州平阳、金华磐安和丽水市开展建制村农村客运村村通试点工作的批复》(浙运复〔2016〕11号)第一大点:同意在温州平阳、金华磐安和丽水市开展建制村农村客运村村通试点工作。请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乡镇、沿线村庄和广大城乡居民的支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制村农村客运村村通试点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结合道路条件、农村居民出行需求等因素,采取公交、班线新增(或优化调整)、集市班车、周末班车、预约客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快实现建制村农村客运村村通。

3、经营主体及车辆购置。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的经营主体为松阳县长运有限公司和松阳县第三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方式必须实行公车公营。“村村通”旅客运输车辆于2016年投放6辆7座柴油客车和2辆19座柴油客车;2017年视情增加。购置经费(包含动态监控设施、设备)由政府财政和企业按6:4比例共同分担。2016年6辆7座柴油客车购置经费83.3185万元,2辆19座柴油客车购置经费36.2829万元,政府承担购置经费合计为71.7608万元。候车亭、牌建设资金:2016年需开通和恢复的85个行政村要建设候车亭、牌共计170个(其中3个候车亭),建设总预算为15.85万元,其中省补候车亭3万元;2017年需开通23个行政村要建设候车亭、牌共计47个(其中3个候车亭),建设总预算为9.7万元,其中省补候车亭3万元。请县政府将“村村通”车辆购置及站亭建设经费的90万元拨付县运管局负责实施。

依据:参照《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古平原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15〕106号)第五点,县政府给予营运企业购车价60%的公交车购车补贴(以后新增车辆也按此比例)。

4、部门职责。分为安全保障和补助考核两大块。安全保障:新增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应按《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规定,制定联合审核制度,由县府办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对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查,公安交警部门、运管部门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二是各部门、乡镇政府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的各项安全监管责任;运管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好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建制村客车“村村通”旅客运输过程中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当地乡镇政府要担负起安全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客运班线农村道路的管养和沿线村庄群众的安全教育;经营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建制村客车“村村通”运营安全。补助考核:根据《松阳县建制村客车“村村通”考核办法》的规定,由交通部门会同财政、审计、公安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的考核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和考核,提升旅客运输服务质量,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运营企业进行资金补助。

(二)、《松阳县建制村客车“村村通”财政补贴实施办法》核心内容:

1、总运行成本测算。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交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审查领导小组(简称审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由运管局委托第三方,按建制村客车“村村通”运行方案进行测算,测算结果经审查组审查通过后确定。总运行成本每年测算一次,如总运行成本主要构成无大的变化或建制村客车“村村通”运行方案没有大的调整、优化,可参照前一年测算结果。

原由:“村村通”涉及边远山区为主,对出行人口所得票款收入很难预估,为确保财政补贴精准,需在首年度运行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算。

2、考核奖励金额:总运行成本3-5%(企业利润)。

原由:为促进农村客车运行稳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确保“开得通、能持续”,故需保证企业微利经营。

3、财政补贴流程:在每年部门预算编制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由县运管局提出当年财政补贴的项目和预算。审查组对运营企业当年提出的财政补贴项目和预算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在次年财政预算中按照审查确定的补助金额安排资金。县运管局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先拨付到运管局,再由运管局拨付到经营企业。

四、补充内容

根据县政府第52次政府常务会议中对《关于促进松阳县农村联网公路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将在“十三五”期间分步实施农村联网公路建设,以满足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工作需求。12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的全省建制村客车“村村通”摸底工作专项布置会上根据省领导要求,将原定2018年底前实现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工作目标提前至2017年底前完成。因工作任务时限的调整,恳请县政府将“十三五”农村联网公路建设中2018年度的涉及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的道路提升、安保设施、错车道、标志牌等项目提到2017年实施。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