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索引号: 00266403_8/2017-06291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7-12-07 10:45:5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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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室:

现将《2017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松阳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7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为打造“松阳铁军”和“四铁警队”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增强“四个意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坚决维护核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无限忠诚走在前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和对标定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组织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系列活动,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督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要求。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对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监督检查,推动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党内监督。突出党内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问题,一旦查实,必须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明白、说清楚,认真剖析批评。

3.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令警令畅通。

二、落实“五张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4.完善履责机制。坚持对党负责、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借鉴长兴县公安局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工作经验,细化并狠抓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部门正职)、党支部委员(部门副职)、党员民警“五张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党员延伸,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建立各层级班子成员履行“双岗双责”留痕制度,通过图片信息、文字记录等形式实现履责情况纪实。

5.保障责任落实。层层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对责任事项实行“签字背书”。落实约谈制度,党委书记、纪检组长要约谈班子成员和各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整改本单位治党治警存在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6.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松阳县公安局预警扣分办法(试行)》和《松阳县公安局民警离岗培训规定(试行)》,凡是发生民警违纪违法问题,都要倒查有关公安机关党委主体责任或部门主管责任有没有履责到位,用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管理缺位、选人用人失察,导致“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狠抓“五严五线”,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7.深化作风建设。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痛点思维,狠抓“五严五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扣年节假期、热点岗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定期分析研判队伍纪律作风状况,确定重点关注对象,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强化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整治“酒局、饭局”等工作机制。

8.狠抓纪律执行。采取超常措施,钉钉子般抓好纪律执行,开展常态化、专项化督察,认真落实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要求,及时查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及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积极践行浙江公安民警道德高线纪律底线,逐级逐警签订严守纪律保证书,做到全覆盖、零遗漏,真正把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9.整治突出问题。根据省厅部署,深入开展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专项治理,维护公安信息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对“酒驾”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的同时,制定“一票否决”的刚性措施。固化两类违规问题全面清理工作成果,按照《松阳县公安局关于规范借贷出具资信证明用印的通知》(松公发〔2016〕60号),治理民警违规借贷问题,通过多种渠道调查核实,摸清问题底数,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辅警队伍的管理监督,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监督”要求,提高保障待遇,严格纪律要求,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清退。

四、实践“四种形态”,坚持全面从严治警。

10.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预警扣分、约谈批评、函询诫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11.拓宽线索渠道。把准重点,卡紧关口,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自办案件力度,鼓励各执法办案单位主动办案。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查暗访、内部审计、特邀监督员、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手段,延伸监督执纪的触角,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建立涉警信访举报快速受理、快速核查工作机制,坚持快进快出,力求零暂存。

12.突出审查重点。要坚持“零容忍”导向,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线索渠道,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着力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干部选拔中跑官要官以及在入警过程中徇私舞弊;插手干预案件办理,贪赃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收礼受贿、吃拿卡要、乱收滥罚;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办案纪律,向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通风报信等问题。

五、加强“三项措施”,夯实执纪监督基础。

13.坚持用制度防治腐败。紧盯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找准薄弱环节,强化风险评估和常态管控,及时发现、消除各类腐败风险,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健全干部工作检查监督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加强廉政审核。加强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全面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监督执纪信息和群众反映。实现个人重大事项即报制度全警覆盖,及时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及变更情况。

14.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公安机关“大监督”工作机制,明晰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任务清单,固化纪检组织与政工、信访、督察、法制、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1+X”(纪检组+职能部门)监督合力。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安保、茶商大会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现场督查,形成常态网上巡查工作机制。把审计督查作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督查的重要手段,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特费专项审计。强化外部监督,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健全涉警舆情研判处置机制。

15.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党风廉政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常态化教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和制作播放廉政微电影、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网络廉政课堂、撰写廉政微小说、参加廉政演讲等方式,以案说法、举案讲纪。坚持以文化人、以廉树警、以德育人,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维”融入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廉洁公安”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

六、对标“四个过硬”,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16.勇于担当负责。找准派驻纪检组在党内监督体系中的职责定位,把握好党内监督的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导向,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建立派驻纪检组——政治处、督察、审计、信访、法制——各支部纪检委员、各部门分管领导的大监督管理框架。

17.加强业务建设。按照“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要求,对照“八个不要”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敢字当头、无私无畏,着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全力备战积极参加全省纪检业务技能竞赛,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巡察工作,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

18.确保自身过硬。教育广大纪检监督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须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严守纪律红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纪检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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