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松阳县2017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情况通报的函
索引号: 00266428_1/2017-06182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7-12-29 16:22:2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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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松卫计〔2017〕134号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松阳县2017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情况通报的函

 

县教育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的通知》(浙卫办〔2017〕2号文件)精神,我局卫生监督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已形成2017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情况的通报。现予告知贵局。

此函。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松阳县2017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

行动情况的通报

 

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职责,强化学校卫生监督与指导工作,维护我县校园卫生安全健康,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的通知》(浙卫办〔2017〕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本年度继续有序地开展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现将行动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0月20日,我县有各类中小学校33所(含3家分校),学生总数25920人。其中寄宿制学校有24所,住宿学生总数达11838人。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室4家,保健室29个。

二、检查情况

行动按照分阶段、突重点的思路,对各类学校的基本情况、组织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教学环境、生活设施进行监督监测;对学校卫生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把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33所学校全覆盖检查。

(一)学校卫生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根据“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查询统计,全县春季开学期间共有33所学校完成了学校卫生自查工作的全部内容,自查率为100%。秋季开学期间共有33所学校完成了学校卫生自查工作的全部内容,自查率为100%。全县所有学校全年都已完成自查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组织管理:各学校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齐全。学校卫生工作有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由学校卫生管理员牵头各部门人员落实。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各学校均建立了应急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报告。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部分学校还制定了其他各类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各学校学年内未发生卫生安全应急事件。

(四)传染病防控管理:各学校传染病防控及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齐全;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中小学生晨检制度落实比较到位;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均有开展;积极利用了校内宣传长廊、宣传栏、健康教育课、校园广播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33所学校除了叶村乡中心小学、岗寺中心小学的供水是水库水源水外,其他都是市政供水或乡镇水厂供水,2所学校有二次供水(松阳县第三中学、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其中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自建水箱),无自建供水设施和分散质供水。学生在校的饮用水都是学校直饮水机提供的开水。大部分学校直饮水机落实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专门管理,有开展定期的卫生巡查、清洗、消毒。对其中15所学校(松阳县第三中学、松阳县民族中学、松阳县第五中学、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西屏镇阳溪小学、松阳县枫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大东坝镇中心小学、松阳县安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叶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樟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古市镇岗寺中心小学、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城南校区、松阳县水南小学、丽水中等专业学校)的直饮水和2所学校的二次供水水质由第三方检测机构采集抽检,检测结果均合格。

(六)学生健康管理:这几年因卫生创建、健康学校创建等工作的推进,各学校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错,常见病、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活动都有计划地在开展。各学校均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学生健康体检,由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

(七)教室环境卫生:对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我县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灯设置普遍不规范,将近80%。虽然大部分学校使用了可调节式课桌椅,但学校没有根据前后排学生身高的不同进行调节,每间教室都只是固定一种高度。还有2所学校使用统一型号的课桌椅,高度不可调节。通过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显示,15所学校中课桌面照度和黑板照度均合格的只有2所学校,13所学校的黑板照明不合格、6所学校的课桌面照度不合格。(详见第三部分“存在问题”第三点)

三、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学校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卫生工作都得以较好地开展,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和校内辅助设施建设有所提升,未发生校内卫生安全事件。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校卫生室设置达不到要求。《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我县有寄宿制学校24所,其中设立卫生室的仅有4所(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民族中学、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丽水中等专业学校),非寄宿制的9所学校按要求设立了保健室(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城南校区、松阳县古市镇岗寺中心小学、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毓秀校区、松阳县西屏镇阳溪中心小学、松阳县叶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水南小学、松阳县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新兴校区、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古市镇中心学校)。其余学校由于编制问题,按标准应设立卫生室的学校至今仍只设立了保健室,应当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也只有配备了保健教师,不能满足师生需求。

(二)个别学校生活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叶村乡中心小学、岗寺中心小学的供水分别是东坞水库、六都源水库水源水,水质没有经过自来水厂的集中处理,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自建二次供水水箱,存在一定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据了解,岗寺中心小学预计下半年就能接通市政供水。

(三)学校教室环境卫生不规范普遍。春季开学期间对33所学校的教室照明灯设置、课桌椅的配备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有9所学校教室未设置黑板灯(松阳县第二中学、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毓秀校区部分教室、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城南校区、松阳县城北小学四都教学点、松阳县水南小学、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小学部分教室、松阳县樟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安民乡中心小学);5所学校教室黑板灯盏数不够(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叶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竹源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新处校区、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中心小学),只有1盏;20所学校教室照明灯设置不符合要求(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松阳县汇文中学、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毓秀校区、松阳县城北小学四都教学点、松阳县阳溪小学、松阳县水南小学、松阳县叶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小学、松阳县三都乡中心小学、松阳县竹源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古市镇中心学校、松阳县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新处校区、松阳县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谢村校区、松阳县樟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象溪镇雅溪中心小学、松阳县裕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安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玉岩镇实验学校),存在盏数不够、悬挂方向不正确等问题; 2所乡中心小学的课桌椅为不可调节式(松阳县樟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安民乡中心小学)。以上问题有部分学校已整改。

将15所学校列入了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对象,6月份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这15所学校的教学环境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有教室微小气候、采光系数、噪声及照明,结果有13所学校的黑板照明不合格(松阳县第五中学、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西屏镇阳溪小学、松阳县枫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大东坝镇中心小学、松阳县安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叶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樟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古市镇岗寺中心小学、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城南校区、松阳县水南小学、丽水中等专业学校)、6所学校的课桌面照度不合格(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阳溪小学、松阳县安民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樟溪乡中心小学、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城南校区、松阳县水南小学)。

(四)学校传染病制度落实不到位。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的15所学校中,未按要求进行患传染病学生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的有1所(松阳县西屏镇阳溪中心小学),未按要求进行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的有1所(松阳县大东坝镇中心学校)、未开展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的有2所(松阳县西屏镇阳溪中心小学、松阳县大东坝镇中心学校),未落实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的2所(松阳县西屏镇阳溪中心小学、松阳县大东坝镇中心学校),未建立通风、消毒相关制度的有1所(松阳县西屏镇阳溪中心小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向校方提出了改进意见。对如何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跟各学校卫生管理员进行了交流。对13所照明不合格的学校,已向教育局通报,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学校限期改正。

四、工作建议

(一)加快学校医疗保健建设。建议教育部门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加快完善学校医务室建设,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日益增长的师生医疗保健需求。

(二)形成教育部门与学校合力。对不符合标准的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尤其是课桌椅、照明进行调整、改造,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加强与学校协调沟通。通过强化卫生监督和指导,提高学校卫生管理员的卫生安全健康管理水平,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此页无正文)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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