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市监〔2017〕107号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1_4/2021-0020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12-15 22:23:5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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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结合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等,现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抓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担负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立即行动起来,即日起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要对所有设备、所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切实解决本企业事故隐患和违法使用问题,又要自足长远,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到位,真正实现特种设备的常态管理和本质安全。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基本安全状况,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业发展的现状与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以不锈钢管生产企业、制革企业、宾馆和娱乐场所等为重点企业,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为重点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会议、培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大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企业要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参与安全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

2.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7〕11号)

3.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质检特函〔2017〕68号)

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和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的通知(浙质特函〔2017〕181号)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市监〔2017〕69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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