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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
(发布日期:2017-11-07 16:28:26  作者:  责任编辑:松阳人大点击数: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在贯彻实施农业法“一法一条例”工作中,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农民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会议指出,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保护及治理、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农药监管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要强化农资市场管理,借鉴福建安溪等地的先进经验,创新农资管理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药购销监控平台的监管能力。加大农产品农残监管检测力度,配足配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三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或使用农药的典型案件,并通过案例宣传加强震慑力,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强农业环境治理,合力创建清洁茶园 

  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利用。二要加强秸秆禁烧管理和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三要注重地力培育,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少使用量,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化组织程度 

  一要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重本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科学合理设置和配备人员。二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辐射作用,推进茶叶病虫害统防统治,提升茶叶质量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按监督法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