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网格: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深化网格建设,着力提升镇党委、政府的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6〕69号)、省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导则>的通知》(浙编办发〔2016〕34号),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网格员的管理制度
1.持证上岗制度。网格员佩带全镇统一制发的“网格员工作牌”,进入网格开展工作。
2.工作例会制度。实行“月例会”制度,由网格长主持。每月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工作。
3.学习培训制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分平台业务培训,学业务、教方法、强素质。
4.辞退审批制度。网格员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和有其他违纪行为的网格员,由村提出意见,经镇综合指挥室审核批准,予以辞退。
二、网格员的工作要求
(一)熟悉网格情况
各网格员应对所负责的网格“人、情、地、事、物、组织”等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登记、核对,全方位掌握村级基础信息,做到对本网格内的基本情况有问必答。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二)按时报送信息
按照镇“四个平台”建设工作的要求及时上报村网格内涉及平安、综治、维稳、隐患、矛盾纠纷和民生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另外各村网格员每人每周确保运用平安浙江APP上报不少于1条的信息(要求多条业务线信息)。
(三)网格工作周期
1.入户走访工作周期。每名网格员每季度上门入户走访一轮网格内的群众,每周走访不少于3次。若为住户较多的网格,网格管理员应当加大走访量。
2.网格巡查工作周期。每名网格员每天确保到所在网格巡查1次,掌握网格动态,了解网格内群众的需求。每次巡查要有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三、网格员的工作考核
(一)考核小组
镇级成立以分管四个平台的领导为组长,四个平台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平台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村级成立以网格长为组长,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
(二)考核对象
35个行政村43个网格的全科网格员及兼职网格员。
(三)考核方法
全科网格员工作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科网格员的待遇报酬实行补贴制,兼职网格员实行以奖代补制度。
日常考核实行抽查制考核,每月镇综合指挥室汇总四个平台村级网格员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镇综合指挥室电话抽查各村网格员职责履行情况。
年度考核实行镇、村两级绩效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服务态度及信息报送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专职网格员实行补贴制,以服务管理对象户数和承担的工作职责确定补贴待遇标准。具体分三个档次(需按全镇43个网格每个13000元来分类统筹计算):199人口以下的网格按每个网格员每年2500元补贴,200—499人口的网格按每个网格员每年3500元补贴,500人口以上的网格按每个网格员每年4000元补贴。专职网格员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基础补贴占总额的50%,每季度按时发放;绩效补贴占总额的50%(其中村两委评议占20%,镇党委政府考核占30%),每年根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按1.2系数、合格等次的按1系数、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系数、不合格等次的按0.5系数发放绩效补贴部分。镇党委政府每年年底对工作成绩突出或受上级表彰的网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1: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员考核细则
附件2: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网格员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3:市场监管平台网格员考核细则
附件4:便民服务平台网格员量化考核办法
中共松阳县象溪镇委员会
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