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2017-2020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7-06577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7-11-21 14:05:57

文号:松政办发〔2017〕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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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部门

    《松阳县“2017-2020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6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2017—2020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

实施方案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17年度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任务书》提出的交通治堵工作要求,为深入开展我县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推进城市交通治堵工作由县城向乡镇延伸,顺利实施我县“20172020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未堵先治”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城乡交通基础状况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政策引导和市场互动的组合作用,着力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完善城乡交通网络,调节交通需求总量,建设智慧交通系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畅通、绿色、文明、高效”的城乡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提高群众出行的便捷性、舒适性和安全性。优化城乡规划布局、改善城乡交通设施,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坚持治堵宣传教育,提升素质,教育引导和严格执法并重,培养良好的出行理念和出行习惯,全社会共创交通文明。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城乡智能交通全覆盖。推进科技治堵在县城广泛应用并向乡镇村延伸,启动县城和纳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1个小城镇主干道路实现交通智能监控全覆盖工作,城镇道路主要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建设小城镇道路智能科技监控系统,并接入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实现系统控制;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智能交通综合系统并接入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扩大覆盖至重要建制村。

(二)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及其他客运方式的有效衔接,加快对城乡道路客运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达到4A级;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和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基本实现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推进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工程,年内全面完成所有建制村通达客车目标。

(三)推进县域城乡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县城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主要城镇建设公共停车场;纳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1个小城镇,由乡镇政府牵头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做好“两站两员”(即乡镇交管站,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站,交通信息员)建设,实现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全覆盖;综合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汇集融合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与执法、宣传、劝导、隐患排查等动态信息,实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7年7月至12月底)。县治堵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2017-2020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明确规划目标、基本原则、政策导向、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举措等,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基层政府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于12月底前形成研究报告上报县政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至2020年)。通过实施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工程,力争2018年底前城乡交通状况得到有效好转,2019年底前得到显著改善,2020年实现根本改变。具体目标如下:

1.对纳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1个小城镇开展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对 “六乱”现象进行整治;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开展客运车辆乱停靠、乱行驶、乱营运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规范各乡镇(街道)客货运市场秩序。

2.启动纳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1个小城镇主干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通过增设交通信号灯、增设高清电子警察和检测系统,逐步接入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基本形成了一个覆盖我县城乡主要道路的现代化智能交通设施管理网络。

3.推进纳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1个小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即乡镇交管站,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站,交通信息员)建设,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城乡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

4.进一步明确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运作、共同推进”的模式,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地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全覆盖的发展。加快城市、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运输站场体系和城乡客运服务网络,提升乡村旅游交通保障能力,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县城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和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达到4A级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所有建制村通达客车目标。

(三)组织验收阶段(2018年至2020年)。

结合我县开展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丽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分批验收3年计划方案,对我县纳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1个小城镇,采取逐年逐批验收的方式,进行城乡智能交通、城乡交通组织管理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全覆盖工作的验收。其中2018年验收单位(7个):象溪镇、大东坝镇、新兴镇、四都乡、竹源乡、安民乡、裕溪乡;2019年验收单位(11个):望松街道、玉岩镇、斋坛乡、叶村乡、三都乡、樟溪乡、枫坪乡、赤寿乡、板桥乡、靖居村(原靖居乡政府所在地)、原石仓乡政府所在地(六村、七村、下宅街村、山边村);2020年验收单位(3个):古市镇、雅溪口村(原雅溪口乡政府所在地)、大岭根村(原谢村乡政府所在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政府成立推进“20172020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治堵办主任任副组长,各治堵成员单位和当年纳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1个小城镇为责任单位,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实施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要杜绝相互推诿、工作不落实等现象,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按照城乡交通三个全覆盖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要足额保障到位,加强资金专项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部门要结合部门特点,广泛宣传推进城市交通治堵工作由县城向乡镇延伸的重要意义,营造全民支持、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和宣传治堵工作成效,吸引和感召更多群众加入到交通治堵的行列中来,使更多群众成为文明交通的传播者和文明创建的实践者。

 (五)落实督查,确保实效。县治堵办要牵头加强指导、检查、督导的力量,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措施的推进督促力度,协调解决治堵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定期评估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工作成效,统筹推进我县交通治堵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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