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7-06948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7-11-20 11:39:45

文号:松政办发〔2017〕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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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8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农旅深度融合,做好“丽水山耕”品牌共建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45号)、市农旅转化办《关于印发“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农转办〔2017〕3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加快推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松委办发〔2016〕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松阳县“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战略,以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为基础,围绕拓市场为重点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积极加入“丽水山耕”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体系和推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工作为抓手,提升松阳农业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金融化、电商化发展水平,推动松阳县农业转型升级、主体提升发展、农民增收致富。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以培育“丽水山耕”合作基地为核心,以强化品牌管理、包装设计、质量安全、市场营销、科技服务等体系建设为支撑,培育松阳优势农产品加入“丽水山耕”品牌体系。挖掘松阳人文地域特色文化,将农产品旅游地商品与现代艺术性、实用性相结合,开发具有深厚农耕文化各乡土气息的农产品设计包装,努力将松阳优质农产品转化为消费者喜爱的旅游地商品。具体分年度工作目标由县农旅转化办另行制定。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丽水山耕”品牌建设。

1.培育产品合作基地。结合实施丽水市生态精品现代农业“912工程,提升茶、菌、果、菜、药、畜牧、香榧、油茶、笋竹、渔业等产业基地建设,对符合“丽水山耕”品牌体系标准的适度规模化生产基地,指导优化其产品结构、品种结构和经营体系,发挥生态特色优势,积极培育成“丽水山耕”产品合作基地。

2.培育合作主体和旅游地商品主体。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激发农业主体参与“丽水山耕”品牌共建积极性,筛选一批农业主体,加强培训和管理,积极注册农产品商标。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培育一批农旅融合、三产联动、相互促进、紧密联系的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

3.培育合作品牌产品。鼓励、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等,并积极培育加入“丽水山耕”合作开发产品体系,实现“丽水山耕”与我县农业生产主体母子品牌商标运作模式,努力将松阳优质农产品打造成消费者喜爱的旅游地商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强化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开发。

1.“丽水山耕”品牌产品包装设计的开发。加强与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协作,充分发挥“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龙头引领作用,结合我县人文、旅游、传统农耕文化等特色,按照“品牌化、便携化、创意化”的要求,加快“丽水山耕”系列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及组合产品的包装设计。

2.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的开发。依托茶叶、香榧、油茶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引导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制作与松阳地域特点、产业特色、民俗传统和1800年农耕文化相结合的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开展全县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培训,提升创意包装设计意识,举办全县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擂台赛,评选出代表当地特色的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系列包装设计。

(三)强化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要求,依托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松阳县农业生产主体信息库,主要农产品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溯源管理目标。加强责任主体管理,以条形码、二维码为产品标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完善生产记录档案,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强化市场营销体系建设。

1.推进营销网点建设。优先组织安排“丽水山耕”合作主体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丽水(杭州)生态精品农博会、省农博会、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森博会、旅交会等大型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在景区景点、民宿农家乐休闲农业观光区点以及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新建或提升建设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开展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星级评定,在购物网点和宾馆酒店、车站等重点区域和点位配置一批松阳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自动售卖机。举办农产品旅游地商品主体和购物网点及其他民宿农家乐商品对接会,积极推进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进驻展示展销。

2.推进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以农产品贮运标准与物流标准配箱为基础,培育A级物流企业,加强网络销售终端建设和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冷链物流,建立由农产品基地到城市主干道再到全省主要城市的物流网络,解决“农产品上行难”问题,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3.推进线上营销体系建设。积极对接“丽水山耕”品牌农产品天猫店、京东商城、1号店、微商等电商店铺,推进区域平台建设,支持“丽水山耕”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合作主体驻店运营,鼓励开设农产品网上直销店,引导本地电商和电商平台纳入“丽水山耕”品牌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松阳县推进“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林业、水利、供销、旅委、市场监管、农办、经济商务、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统筹协调日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各项工作。

(二)目标管理。“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三)政策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转化、包装设计等工作。

1.对生产有一定规模,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注册商标的,每个商标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3000元。

2.对生产有一定规模、产品已通过“三品”认证或SC认证、新加入“丽水山耕”母子品牌运作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一次性“以奖代补”1万元。

3.对新通过“食品生产许可”农产品SC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一次性“以奖代补”3万元。县委、县政府同类补助政策,一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4.产品已通过“三品”认证或SC认证,已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委托专业的包装设计单位新设计创意包装并安排制作、使用新的农产品创意包装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1万元。

5.对经县农旅转化办验收认定的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经星级评定后,给予非星级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一次性“以奖代补”1万元,给予三星级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一次性“以奖代补”3万元,给予四星级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一次性“以奖代补”4万元,给予五星级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一次性“以奖代补”5万元。

6.对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农业产业和产品特色,结合民俗活动、农耕文化展示、旅游推介等形式,组织开展当地特色生态精品农产品、农产品旅游地商品为主题的农业节庆活动,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3万元。

7.对参加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的企业给予相应补助,参加县外省内、与浙江接壤省份、与浙江不接壤省会、国外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补助2000元、5000元、1万元、2万元。

8.各项“以奖代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奖补政策的标准、程序、验收和评定办法等由县农旅转化办另行制定。

(四)媒体宣传。加强与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和高端自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在线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广告宣传力度,制作松阳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和茶产业专题片、宣传片和微电影等,进一步提高松阳“丽水山耕”系列产品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松阳县推进“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松阳县推进“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化农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松阳生态精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确保“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汉勤

副组长:璟璟 

成  员:单跃忠(县府办)       吴为民(农业局)      

许军战(农  办)       陈增伟(县委宣传部)

刘金理(林业局)       方建来(水利局)

        叶发俊(供销社)       王心阳(旅  委)

吕书元(市场监管局)   黄文伟(交通运输局)

            陈林贵(经济商务局)   李剑飞(财政局)     

孔雀屏(团县委)       李绍誉(西屏街道)  

刘伟松(水南街道)     江剑武(望松街道)  

张  屏(古市镇)       潘伟光(象溪镇)    

吴定法(玉岩镇)       杨文斌(大东坝镇)  

杨伟科(新兴镇)       王建华(叶村乡)    

宋荣丽(斋坛乡)       张伟信(三都乡)    

吴海燕(四都乡)       刘  军(竹源乡)    

何花云(樟溪乡)       叶新华(赤寿乡)

叶金军(枫坪乡)       吴华基(安民乡)   

 蓝良松(板桥乡)       应佾潇(裕溪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吴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李云波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财政局冯汉饶、林业局雷淑文、水利局叶松军、供销社蓝子光、旅委刘斐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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