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2017-06764     发布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6 09: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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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是主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主管物价、粮食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主要有以下职责:

1.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体系;负责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审核、调整、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审批区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负责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

2.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参与研究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编制国土整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与管理。

3.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参与制定财政、价格和土地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4.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拟订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负责安排服务业建设项目,并组织对服务业发展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我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研究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订投资、规划、计划、粮食、价格等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协调推进开放体制建设。

6.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以及县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储备、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牵头建立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管制原则、资源合理利用、行业准入标准等。  

7.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县府关于建设县招投标统一平台的工作分工,履行招投标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负责核准、审批和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外贷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外资项目。

9.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社会发展年度形势分析;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订;负责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10.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农村、农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定期编制农业资源评价报告,组织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可持续发展影响论证工作;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有关生态环境保障制度的实施;参与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协调中心镇培育工作。

11.负责拟订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铁路规划研究、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和地方铁路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以及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平衡工作;负责制定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参与各类园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

12.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县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3.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参与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并组织制订相关综合性政策。

14.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编制、专业保障队伍组建、物资筹措、战备储备点建设等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15.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负责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按《价格管理目录》实施价格管理,牵头制定和调整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审批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执法检查;负责全县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负责全县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宣传价格法律制度和方针、政策,公开价格信息,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处理价格争议,协调价格矛盾,维护合法价格权益。

17.负责全县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定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制订全县价格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制定成本调查和监审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组织实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根据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变化情况。

18.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有关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管理,调控全县粮食市场,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实现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指导全县粮油仓储管理工作,确保储粮安全;负责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执行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粮食工作市县政府分级负责责任制;落实粮食安全应急措施。

19.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粮食购销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已包括粮食局,不包括下属单位决算。

二、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1,71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9.33万元,占总收入99.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0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68.06万元),占总收入99.39%;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1.8万元,占总收入 0.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8.65万元,占总收入0.5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1,605.8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39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8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 万元、农林水支出23.16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143.06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72.08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35 万元,项目支出556.42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8.0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884.4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6 %。,主要是因为:一、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88.20万元,年度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8.2万元。二、年度追加预算436.84万元(基本支出206.41万元、项目支出230.4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0.64万元,占81.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97 万元,6.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5.89 万元,4.93%;城乡社区(类)支出15 万元,1.12%;农林水(类)支出23.16 万元,1.7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6 万元,0.05%;住房保障(类)支出56.77 万元;4.2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01.59万元,2016年决算为79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增发工资年度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4.05万元,2016年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8万元,2016年决算为28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追加了兑现2015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5年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15年各项考核奖。二是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分资金,年度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了学习培训经费(宣传部调整拨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5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201410月至201512月养老保险基金清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8.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201410月至201512职业年金缴费清算。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5.89万元,2016年决算为6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了水环境保护治理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3.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了2016年度政策性农房保险附加室内财产保险费县级承担部分。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4.89万元,2016年决算为5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了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为388.2万元,年度调整125万元到本项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88.2万元,2016年决算为1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年度调整125万元到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支出。二、年度调整118.2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财政以支定拨调减项目经费1.94万元。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

其中,全年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5.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6.37 %。主要用于接待各省市县领导指导工作、项目调研、招商引资等公务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严格陪同人数,严格工作餐制,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二是接待人、批次有所下降。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95批次,1536人次,共 15.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7.9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辆公务用车1-8月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使用车辆减少2辆;二是因车改,20169月单位公务用车无偿划拨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12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是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决算的口径不同,两年同样项目(比如:办公设备更新购置、临时人员工资),由于预算安排的科目不同,2015年反映在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反映在项目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丽水市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 万元,实际支出0 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预算单位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反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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