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松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起草县级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并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村林场、森林公园、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3、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审批。
4、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5、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6、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编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7、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1家行政单位即松阳县森林公安局、1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即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和11家事业单位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县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县森林资源收储中心、西屏林业工作中心站、古市林业工作中心站、大东坝林业工作中心站、玉岩林业工作中心站、象溪林业工作中心站、湖溪林场(财政拨款部分)、林村林场(财政拨款部分)。
二、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林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9594.23万元。
(二)关于林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959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72.94万元,占82.06%;政府性基金收入253.6万元,占2.64%;专户资金5.7万元,占0.06 %;上年结转 1461.99元,占15.24 %。
(三)关于林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9594.2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支出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5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6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7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0.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654.39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67.86万元、森林培育支出633.48万元、林业技术推广支出0.7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65.3万元、森林资源监测支出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608.97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4.17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425.61万元、林业检疫检测支出340.57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支出68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333.64万元、其他林业支出695.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4.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5.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83.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7.33 万元,项目支出6683.29万元。
(四)关于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26.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72.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253.6万元;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5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635.1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40.16万元、森林培育支出312.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65.3万元、森林资源监测支出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347.1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365.2万元、林业检疫检测支出336.44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203.43万元、其他林业支出555.3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4.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3.6万元。
(五)关于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72.9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6155.08万元,增加1717.8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预算全部在林业局,决算时财政支付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不反映在林业局。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81万元,占3.3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53万元,占1.3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14万元,占0.6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6万元,占2.29%;行政运行支出635.13万元,占8.07%;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40.16万元,占14.48%;森林培育支出312.5万元,占3.9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65.3万元,占2.1%;森林资源监测支出20万元,占0.2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347.18万元,占42.52%;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365.2万元,占4.64%;林业检疫检测支出336.44万元,占4.27%;林业防灾减灾支出203.43万元,占2.58%;其他林业支出555.33万元,占7.05%;住房公积金支出194.2万元,占2.4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8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5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48.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0.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635.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1140.1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312.5万元,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165.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3347.1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安排的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365.20万元,主要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出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336.4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3.43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555.33万元,主要用于林区道路建设等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4.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关于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装备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林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3.6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358.58万元减少104.9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湿地保护和林业规划、六边三美三化等项目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253.6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53.60 万元,主要用于管理业务经费等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9.3 %。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来宾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宾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费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36 %。主要用于省内及周边地区出差、赴基层调研、专项检查、开展林业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保险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林业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2.5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林业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费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林业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有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等美丽林相建设;森林消防饮水灭火示范工程建设;松材线虫防控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5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用于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指用于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安排的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出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指用于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用于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林区道路建设等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