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对县级统战系统重大统战活动的协调;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实施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做好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协助县委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帮助县级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和管理工作。
4、负责了解掌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工作。
5、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县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事;负责旅台乡亲及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眷的有关工作。
7、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负责对县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协调各部门和乡镇的统战工作;负责搞好基层统战网络建设和基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9、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松阳县委统战(县民宗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62.24万元。
(二)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收入预算46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12.23万元,占2.65%。
(三)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支出预算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2万元,农林水支出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4.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9万元,项目支出318.5万元。
(四)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2.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01万元、上年结转12.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7.8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95万元。
(五)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2.2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5.8万元,主要是统一战线工作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2.24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经费(项)财政拨款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工作事务、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乡镇补助、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财政拨款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事务、宗教场所视频监控安装、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及宗教培训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教派领袖人物生活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数为9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通讯补贴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54.4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经费、行政事务经费、领导经费、特费经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57.64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侨工作经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经费、统战工作经费、行政事务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1.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13.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省专项资金、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中央专项资金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5.96%。主要用于接待统战工作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需精简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费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或下降7.5%。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需精简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没有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0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