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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877070942X5/2016-0674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成文日期: 2016-09-09
文号: 松政发〔2016〕77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0-2016-0003
有效性: 废止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7-01-10 15:21:43 来源: 松阳县 责任编辑: 陈泽钊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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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6〕16号)精神,现就我县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田园松阳”发展战略,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强化学校、企业及用人单位共同责任,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竞争力和吸引力,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任务

以《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相互融通,职教成教一体,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机制灵活、特色鲜明、服务能力强、人民满意度较高,具有松阳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体目标为:

——办学规模适度增加。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职业学校达到75个班级,在校生人数增加到年均3000人左右,职业学校社会培训人数在3600人左右,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基础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职业学校整体迁建。生均占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以上,生均建筑面积达到24平方米以上,进一步加强2个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生均校内实训仪器设备值不低于6000元以上,力争到2020年达到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标准。

——专业设置科学合理。全面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业设置立足松阳本土产业发展,尤其是茶产业、休闲养生业、旅游业、电子商务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的需求,增强职业教育与地方产业的匹配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度高的特色优势专业群。到2020年,努力打造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室。

——师资力量持续加强。职业学校生师比达到省定标准,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专任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执教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打造1个省级名师工作室。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综合推进基础能力、师资队伍、信息化等专项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到2020年建成1个由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好市级以上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1个;全面深化选择性课程改革,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到2018年完成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97%以上,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力争40%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升学就读高职院校。

三、强化内涵和特色建设

(一)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围绕产业优化升级,特别是我县扶持发展的茶叶、不锈钢、旅游(民宿)、电子商务、传统手工艺等产业需要,深入推进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服务我县经济社会的能力。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研究,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匹配度,努力建设紧扣地方产业、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群。做大做强“茶叶生产与加工、机电技术应用”两个专业群。

(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改革,以专业动态调整为基础,以“选择性”作为切入点,打造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建立“模块化课程”的选择机制,推广“理实一体”“做中学”的课堂教学模式。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和通识教育,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人文素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为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打下基础。加强实践性教学,积极推行专业认知、跟岗体验、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实践形式。加强技能训练,加强面向人人的师生技能竞赛活动。

(三)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以总量充足、水平提升、结构优化为目标,探索建立新招聘教师入职第一年进行“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培养培训制度。围绕持续提高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能力,完善县校两级培训机制和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加快将“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至80%。进入“双师型”系列的教师,每5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年以上。将相关实践经历、培训课程学习情况等与职务(称)晋升以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挂钩。积极鼓励中高级职称的文化课教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证,获得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加强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壮大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

(四)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多样化成长渠道。以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三位一体”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机会。完善“3+2”、五年一贯制培养,进行依托高职、联合本科的四年制本科职业人才培养试点,积极探索职业技术人才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一体化培养途径,提高职业人才培养层次。

(五)推动职业教育向普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贯通。统筹和优化职业教育资源,落实高中段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全面建立普通教育学校与职业教育学校间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依托松阳广播电视大学、松阳社区学院、成技校、社区学校等培训机构,探索推进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逐步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学习成果互认衔接。进一步加强区域中心成技校和社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发展,“十三五”期间,争创1所省级现代化中心成技校,1个省级成人培训项目品牌,2个以上市级成人培训项目品牌。努力打造覆盖更广、形式多样的职业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学习平台,成为浙江省学习型市县。

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一)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进一步解放办学思路,打开校门办学,“引企入校”办学。积极支持有意愿、有实力且理念端正的行业企业参与兴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等要素参与职业学校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包括共同建设专业、开发课程和教材、建设实习实践基地等。鼓励行业企业、政府机构、职业学校利用自身优势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立“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实训厂房,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奖励等杠杆在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按一定的标准,用于职业学校向行业、企业购买学生实习实训岗位、教师实践岗位、实习实训基地等项目的补助。

(二)强化企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共同责任。按照“资源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组建校企合作共同体。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市级以上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业要依法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人数在100人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没有培训能力的企业,须委托职业学校、成技校、社区院校进行职工培训和教育。

(三)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改革。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企业按照职责共担、合作共赢、服务企业发展和学生就业的要求,联合开展招工招生、培养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协同育人。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策划课程和教材开发,共同协调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共同组织考核评价,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的无缝对接。对于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企业,县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实施管理办法由县教育、财政部门和学校、企业共同协商制定。

(四)切实推进“双证书”建设。统筹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制度与技工培养制度有机衔接。完善职业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加快实现学历证书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完善职业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办法。

(五)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加强职业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校监会制度,完善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建立“以学生为根本、强化教育教学、服务企业社会”的现代职业学校管理模式。坚持和完善中职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职业学校办学绩效发展性评价制度,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方面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实行中职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机制,根据中职学校在国家、省和市职业能力大赛,以及学生升入高一级院校等有关情况,将其纳入县政府教学质量奖范畴予以奖励;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

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我县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县政府把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增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职业学校整体迁建工作;要借助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浙江省现代化成技校建设契机,加大专业设备设施投入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建立督导公示制度,加强对地方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和质量监控,加快建立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科学评价机制。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建立中职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制度;到2018年,公办中职学校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1.5倍以上”的规定。确保每年县财政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列支,重点用于选择性课改、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培养、品牌专业建设和“双师型”教师培训、聘请兼职教师等。切实加强农村成人(社区)教育经费投入,畅通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培训费、居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组织实施“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专业、师资队伍等建设的投入。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改革经费保障和分配机制,强化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的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定生师比的要求配足配齐教师数量。完善中职学校教师招聘政策,对中职学校实行“编内外聘、财政定补”政策。中职学校录用紧缺专业教师可“先进后考”,可根据专业动态调整情况,在编制内自主聘用教师和技术人员。完善柔性引才机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在学校编制内自主聘用的专职教师,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后,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助。允许职业学校通过开展社会培训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扣除水、电等成本费用支出后,剩余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作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以外的劳动报酬;具体实施管理办法由县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四)完善扶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本县民办教育政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学校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职业学校自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目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且100人以上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完善就业准入法规政策,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力社保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和对违纪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

(五)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多渠道加强网络建设,大力开发网络课程、微课程资源,开发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进开放在线教育,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制度。以“智慧校园”、“幸福校园”为载体建设美丽学校,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更广覆盖。积极推进社区教育研究,开放“松阳社区学院终身学习在线”网教育。

(六)营造良好职业教育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每年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宣传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定期通报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69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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