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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877070942X5/2016-06737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
发布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7-07
文号: 松政办发〔2016〕93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1-2016-0011
有效性: 废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7-01-10 15:14:33 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陈泽钊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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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7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县在矿山、危化、机械等行业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但当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全面推进我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达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浙江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1〕3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55号)的要求,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二是督促企业改造或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到2016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达到100%,小微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5%,到2017年底前所有小微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强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推进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和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二)抓好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基层首创作用,实行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调动各方积极性。三是抓好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入县政府对乡镇(街道)、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加分奖励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及时通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水平情况,向社会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水平信息。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级的工贸行业企业的监管。在企业年检中严格审查企业提交的涉及安全生产前置许可文件,发现因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被吊销相关前置许可文件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安全水平低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开展安全科技课题攻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发挥国企带头作用。国有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勇于创新,先行先试,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累经验,建立经验推广学习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集团整体达标。

(六)减轻工伤保险费用负担。加强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支持。经核准公告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对其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七)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支持鼓励金融信贷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达不到最低达标等级要求的企业,要从严管理,严格控制贷款。

(八)加大评先创优支持力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的,优先支持或推荐。对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推荐其参加各地区、各行业及领域的先进单位(集体)等评选。

(九)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专项奖励,对于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并通过验收的一(国家级)、二(省级)、三(市级)级及小微企业分别给予3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的奖励资金。鼓励各工业重点乡镇(街道)及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委会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资金,加快标准化创建步伐。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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