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周建武 何春伟记三等功和叶邦献等三位同志嘉奖的决定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6-06659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6-09-02 15:09:40

文号:松政发〔201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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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6月15日,我县境内普降暴雨,晚上7时30分左右,因暴雨影响视线,玉岩镇沙丘村村民钟华福(47岁)、钟大发(78岁)所驾驶的面包车从距村综合楼门口约40米的河对岸位置落入水中,听到巨大的落水声,周建武、何春伟等五名党员迅速奔向事故现场。在场的各位党员分头从会议室、附近农户家中寻得水管、绳子等物品,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周建武、何春伟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进行救援。其他党员则拉绳或照明,开展救援。经过不懈努力两人均成功获救。

为弘扬新风正气,表彰先进事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周建武、何春伟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予叶邦献、何春文、傅陈献嘉奖。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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