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农办农经〔2016〕9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发农办农经〔2016〕94号和《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发改办农经〔2015〕879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对申请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建设主体,要求落实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安评等前期工作,并出具有审批文号的文件,确保2016年能开工建设。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或中央其他部门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或中央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二、申报程序。
县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后,将项目信息汇总报省农业生态能源办。省农业生态能源办初步审核后,通知符合初步申报条件的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拟上报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由市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地调查,并报省农业生态能源办。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要求:各项目建设主体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提供相关信息、项目方案的编制、申报,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财务等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联系人: 松阳县能源办周昱,13615840337(520337)
松阳县发改局徐涛,8801568
松阳县农业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