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在局机关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16-06356     发布机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时间: 2016-06-28 16:43:3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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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松卫计〔2016〕63号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在局机关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局控烟工作,营造一个健康、清洁、无烟的良好办公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和《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控烟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2.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控烟工作制度与奖惩办法。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创建无烟单位

  实施方案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的、也是可预防的危险因素。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为响应号召,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绿色生态健康、清洁、无烟的良好办公环境,督促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养成不吸烟或早日戒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市级“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积极响应“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完善活动措施,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控烟、戒烟活动,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办公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局机关各科室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局机关禁控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县局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及控烟监督小组,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雯涛

  副组长:叶兴法 吴利民 李樟标 黄伟飞

  成 员:郑连华 叶慧勤 吴晓琴 丁子善 曾 波

  杨有忠 周建梅 莫漾波 兰月香 陈国伟

  徐建红 方旭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国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 责:负责制定本局控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制度;协调各科室开展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落实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控烟监督小组

  组 长:叶兴法

  副组长:郑连华

  成 员:陈国伟 周建梅 曾 波 兰肖莉 郑小慧

  职 责:负责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做好定期检查及监管工作;相关职能科室协调负责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日常公共场所吸烟人员的劝阻制止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通过举办禁烟知识讲座、健康教育专栏宣传、下发资料等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开展禁控烟工作知识宣传,全员充分认识“吸烟有害健康”的实质,充分理解“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和创建“无烟单位”的现实意义,强化卫生与健康意识。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把禁烟工作纳入科室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无烟单位考核评分标准表》,落实好科室的禁烟工作,确保本单位创建成功。

  (三)落实考评,明确奖惩。对本单位在禁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科室或多次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控烟工作制度与奖惩办法

  一、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机关控烟各项工作,各科室确定控烟监督员。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办公环境。

  二、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所有室内场所为禁烟区域。

  三、办公室、会议室等凡有禁烟标识的禁烟区,撤去烟具,禁止吸烟。

  四、提倡少吸烟、不吸烟。凡机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在办公室及会议室内吸烟,如要吸烟须到室外吸烟区域。

  五、不提倡敬烟,不向来访者敬烟,也不接受来访者敬烟,并劝其不吸烟。

  六、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控烟规定,如发现违反者,控烟监督员有权对其进行劝阻、教育。

  七、各办公室必须有明确禁烟提示标语。

  八、将创建“无烟单位”和控烟工作纳入个人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进行量化考核。

  九、控烟工作督查小组每月组织抽查一次,检查发现凡在禁烟区内吸烟的,吸烟者为本局人员,在年终考核中给予每人次扣2分,本科室在场人员未劝阻者也相应扣分;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每发现一人次,扣所在科室2分;检查中若科室内有烟具的,每发现一次扣所在科室3分;每发现1枚烟蒂,扣所在科室2分。

  十、首次发现违反者,按以上标准执行,第二次加倍处罚,依次类推。局领导违反加倍处罚。被点名批评者,年终取消“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等评选资格。

  十一、所有检查结果由督查小组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爱卫办备案,每季度在全局公布。

  十二、根据每次的督查,在年终进行一次评比,凡全年没发生一起违规的科室将评为“无烟科室”,并评出若干“控烟积极分子”,分别给予奖励。

  本制度试行1个月后正式执行。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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