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7年)(征求意见稿)
索引号:/2016-03499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6-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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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全力开展“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田园生态保护工程的决定》(松委发〔2014〕1号)文件、《松阳县深化“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方案(2015-2020年)》(松委办发〔2015〕62号)文件等有关精神,结合当地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特制定2016—2017年松阳县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行动、“田园松阳”和“两美农业”建设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菌棒集中生产,公路沿线菇棚改造和生产环境整治,实现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为加快我县山区食用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步伐,结合“香菇黑水”治理,计划通过二年时间努力,到2017年小港流域计划完成菌棒集中生产场(厂)15家,当地50%以上的菌棒实现集中生产。
    2、为加快我县松古盆地菇棚改造和食用菌生产环境治理,2016年对茶乡江南沿线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视线范围及江南公路(含新旧公路)两侧200米视线范围(15000平方米左右)的废、旧竹木菇棚(含养菌棚)必须拆除,改造建设整齐美观标准的食用菌钢架大棚,提升食用菌生产环境。
    三、时间要求
    (一)菌棒集中生产场(厂)建设、菌棒集中生产
    1、分别在2016年12月底前、2017年12月底前分年度完成菌棒集中生产场(厂)建设任务。
    2、分别在2016年8月底前、2017年8月底前分年度在菌棒集中生产场(厂)内完成菌棒集中生产任务。
    (二)菇棚整治美化改造
    1、2016年6月底前,完成茶乡江南高速公路沿线两侧500米视线范围、江南公路(含新旧公路)沿线两侧范围200米视线范围内的废、旧竹木菇棚拆除任务。
    2、2016年10月底之前完成旧菇棚改造任务。
    四、补助奖励政策
    (一)菌棒集中生产补助政策
    小港流域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公示审核并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公示后,每家补助5万元(已经享受有关补助政策不再重复补助)。
在小港流域当地菌棒集中生产场(厂)生产的菌棒并在本区域出菇的,经所在乡镇(街道)统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菌棒运费给予补助800元/万袋。
    (二)菇棚整治美化改造补助奖励政策
    1、茶乡江南线列入菇棚整治范围的农户与乡镇(街道)签订废、旧竹木菇棚拆除协议并于6月底之前自行拆除清理的,经验收合格并公示后,按2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奖励。
    2、茶乡江南线范围列入菇棚整治范围的废、旧竹木菇棚拆除后,要求新建标准化食用菌钢架大棚的农户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于2016年10月底之前完成的,经验收合格并公示后,按对应拆除面积补助10元/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县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菌棒集中生产开展和废旧菇棚整治改造工作,要及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把关,加快推进辖区内各项工作。三改一拆办、国土、住建、公安、安监、消防、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菇棚整治和改造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将菌棒集中生产和废旧菇棚整治改造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县考核办(督查室)、农业局要联合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要整合安排专项资金,将各类奖励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进村入户,深入菇区进行调查走访,积极做好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菌棒集中生产和废旧菇棚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严肃财经纪律。对于各类奖励、补助资金报账材料应在项目所在村、乡镇(街道)公开公示并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验收规定要求的,不予补助。对报账中若存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等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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