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2号)、《丽水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丽政办发〔2007〕16号)、《松阳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松政办发〔2009〕54号)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境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松阳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基本原则、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县政府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应急联动指挥体系。依据《松阳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松政办发〔2009〕54号),建立松阳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见附件,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负责松阳县境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由总指挥决定建立现场指挥部和指定现场总指挥。
发生死亡3人以下,或中断12小时以下一般性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由高速交警、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进行正常性应对和处置;需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支援配合进行应对处置的,立即向县人民政府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报告,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必须立即向分管高速公路县政府领导报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根据事件实际情况,组织指挥,综合协调各方救援力量进行应对处置。
二、要十分重视、切实加强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泄漏等事故应对和处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承担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有重点地掌握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常用物资储备信息。
县环境保护部门要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等级评估、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帮助、对造成的水域污染、环境污染进行专业技术有效控制和专门指导。运管部门要加强属地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建立动态监测平台,在紧急情况下,县交通运输部门要负责及时或者预先指定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紧急停放安置场地和危化品转驳、接驳车辆协助处置工作。
三、加强高速公路消防设备的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
县消防部门要将高速公路隧道和服务区内消防设施和设备纳入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范畴,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指导,要利用一定时间对现有高速公路消防设备使用技能进行适当培训。县消防部门每年不少于二次对高速公路所有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之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四、要密切注意和充分做好高速公路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以《松阳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松政办发〔2009〕54号)为依据,密切注意和充分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水域水上、水下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员、装备、技术、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救援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继续加强与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保持良好的应急联动关系,一旦发生高速公路水上突发事件,能及时高效进行应急处置。
五、继续做好较大自然灾害情况下社会力量参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每当遇到严重的雨雪冰冻、地质灾害特大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发生大面积、长距离堵车情况下,要充分动员高速公路沿线人民群众、民间救援力量,充分利用当地人员、装备器材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充分发动当地群众为过往车辆送水、送给养等生活保障。气象、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通信保障和电力照明保障等各项工作;医疗部门要及时做好伤亡人员救治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处置大量滞留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
六、要统一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一)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是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成败的关键环节,要以“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为基本要求,明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统一由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起草,统一口径、统一内容、统一向县政府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报送。
(二)凡遇高速公路封道、车辆大面积向地方公路分流等情况,高速交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县公安交警部门和有关单位及时、准确进行通报,县级各媒体应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告。
(三)要加快高速公路信息平台与县政府社会应急联动中心指挥平台(包括视频信息在内的)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以充分保障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和日常性工作交流。
附件:松阳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松阳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总指挥:胡卫亮
副总指挥:叶培虎(县府办) 黄文伟(交通运输局)
曾志友(公安局) 潘建伟(安监局)
包绍佳(高速交警四大队)吕雄飞(龙丽高速管理处)
成 员:丁建胜(宣传部) 吕书元(经济商务局)
阙晓明(监察局) 马青英(民政局)
叶雯涛(卫计局) 邓胜标(气象局)
周才用(环保局) 徐火明(国土局)
陈建勇(龙丽高速管理处)陈利剑(高速路政中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丽高速管理处,由陈建勇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