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无保留价)
1.季节性经营点
标的号 | 经营地点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经营期限 |
1 | 西屏街道新华北路和长虹西路交叉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2017.1.17 -2017.2.11 |
2 | 西屏街道育英路与古青路交叉大转盘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3 | 西屏街道长松路三溪桥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4 | 西屏街道天元广场靠长松路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5 | 西屏街道天元名都大酒店对面停车场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6 | 西屏街道紫荆路与新华路交叉停车场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7 | 古市镇筏铺新村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8 | 古市镇古新路与万寿北路交叉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2.长期性经营点
标的号 | 乡镇区域 | 经营地点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经营期限 |
1 | 新兴镇 | 新兴镇政府所在地 | 0 | 10000 | 拿到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两年 |
2 | 新处村 | 0 | 10000 | ||
3 | 象溪镇 | 象溪镇政府所在地 | 0 | 10000 | |
4 | 靖居包村 | 0 | 10000 | ||
5 | 雅溪口村 | 0 | 10000 |
标的号 | 乡镇区域 | 经营地点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经营期限 |
6 | 大东坝镇 | 大东坝镇政府所在地 | 0 | 10000 | 拿到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两年 |
7 | 蛤湖村 | 0 | 10000 | ||
8 | 石仓村 | 0 | 10000 | ||
9 | 玉岩镇 | 玉岩镇 | 0 | 10000 | |
10 | 根坑村 | 0 | 10000 | ||
11 | 其他乡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划长期零售经营网点1-2个 | 0 | 10000 |
二、季节性经营点的使用面积以实际展示为准。成交后,经营单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成交后经营单位因各种原因不能经营的不退还成交款,经营单位自行承担损失。季节性经营点竞买人不得参与乡镇网点的竞拍。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地点:
请有意者于2016年12月20日至22日中午12: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初中(含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各二份,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松阳县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季节性经营点须交竞买保证金20000元,长期性经营点须交竞买保证金10000元;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和报名人一致。竞买保证金请交入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开户: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延庆信用社,账号:2010 0012 6690 561。欢迎有意者前来联系,详细资料备索。
报名地址:松阳县招投标中心
(松阳县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 2273670 13567606886
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拍卖报名须知
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保障各方当事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标的(无保留价)
1.季节性经营点
标的号 | 经营地点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经营期限 |
1 | 西屏街道新华北路和长虹西路交叉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2017.1.17 -2017.2.11 |
2 | 西屏街道育英路与古青路交叉大转盘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3 | 西屏街道长松路三溪桥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4 | 西屏街道天元广场靠长松路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5 | 西屏街道天元名都大酒店对面停车场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6 | 西屏街道紫荆路与新华路交叉停车场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7 | 古市镇筏铺新村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
8 | 古市镇古新路与万寿北路交叉位置一个经营点 | 0 | 20000 |
2.长期性经营点
标的号 | 乡镇区域 | 经营地点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经营期限 |
1 | 新兴镇 | 新兴镇政府所在地 | 0 | 10000 | 拿到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两年 |
2 | 新处村 | 0 | 10000 | ||
3 | 象溪镇 | 象溪镇政府所在地 | 0 | 10000 | |
4 | 靖居包村 | 0 | 10000 | ||
5 | 雅溪口村 | 0 | 10000 | ||
6 | 大东坝镇 | 大东坝镇政府所在地 | 0 | 10000 | |
7 | 蛤湖村 | 0 | 10000 | ||
8 | 石仓村 | 0 | 10000 | ||
9 | 玉岩镇 | 玉岩镇 | 0 | 10000 | |
10 | 根坑村 | 0 | 10000 | ||
11 | 其他乡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划长期零售经营网点1-2个 | 0 | 10000 |
二、季节性经营点的使用面积以实际展示为准。成交后,经营单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成交后经营单位因各种原因不能经营的不退还成交款,经营单位自行承担损失。季节性经营点竞买人不得参与乡镇网点的竞拍。
三、拍卖内容: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拍卖形式:分标拍卖;
起 拍 价:详见拍卖公告;
展示地点:季节性网点所在地;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止;
拍卖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松阳县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拍卖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下午3:00时。
四、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能力的公民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有与竞拍标的相应的经济能力。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初中(含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各二份。
五、报名时需办理手续:
1、报名者须提交身份证或护照、企业法人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及初中(含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应复印件。
2、报名时需交报名资料费200元,并填好报名单。
3、报名时标的须交竞拍保证金:季节性经营点每个标的各20000元,长期性经营点每个标的各10000元。
六、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经营者应当在成交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中标者的竞拍保证金直接转为定金和安全生产风险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竞拍保证金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七、注意事项:
1、竞买人如委托他人参加竞拍,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2、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3、竞买人还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司印制的报名须知和拍卖规则,一经进场即表明已了解所有规则,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八、拍卖标的的特别约定:
1.安全生产风险履约保证金:西屏街道每个经营网点贰万元整,古市镇每个经营网点贰万元整,其他各乡镇每个经营网点伍仟元整。经营期满后,经营者无违法、违规经营,安全生产风险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2.季节性经营网点每个标的中标者须向拍卖人支付1000元佣金。
3.长期性经营网点每个标的中标者须向拍卖人支付600元佣金。
4.其他按松政办发[2015]18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拍 卖 规 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其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拍卖从业人员一律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会中参与竞买和委托他人竞买,或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失。如有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条款处罚。
三、拍卖人声明:本次拍卖标的一切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能保证其物品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每位竞买人须认真阅读由拍卖人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中的有关条款,慎重审核拍品品质,实地察看。
四、竞买人在入场前,凭竞买资格证领取竞拍牌号方可入场,竞买人一经入场,即表示已经了解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履行相关约定,举牌号即表示应价。
五、拍卖前,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因此造成拍卖标的的减少或拍卖会终止,竞买人应及时领回竞买保证金。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六、拍卖时,由拍卖师宣布开叫价和每次应价最低递增金额,然后竞买人开始应价,竞买人也可主动出价,但其出价须经拍卖师认可。每位竞买人应价次数不限,但后者必须高于前者应价。
七、竞买人一定要严肃、认真、成熟地应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八、拍卖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标的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并由拍卖师宣布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拍卖中,当竞买人竞价直至无人加价时,经拍卖师以落槌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拍卖成交合同书》。在约定时间内付清价款。
十、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十一、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应付价款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已付款项不予返还。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时,原买受人应当补足两次拍卖间的价款差额。
十二、竞买人和场内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起哄喧闹,不得阻挠他人竞拍,不得妨碍拍卖正常进行,也不得相互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否则将取消参拍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有关责任。
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