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家乐民宿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8969072_2/2016-05678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1-08 09:38:2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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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家乐民宿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农家乐民宿项目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和方便群众,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在全县实施上门联合审批模式,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家乐民宿项目的审批工作。届时,将对此项工作实行每月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2016年度松阳县六边三化三美工作考评内容。

二、建立代办员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农家乐民宿项目审批工作的分管领导,专门指定2名及以上民宿审批代办员,开展民宿审批代办工作。

三、明确代办员职责。各乡镇(街道)代办员具体负责对农家乐民宿审批的代办服务;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熟悉民宿审批所需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业务;负责收集民宿审批各类证照所需材料以及对申请材料的初审、指导、代办等工作,同时主动收集各民宿业主对民宿审批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科反馈。

四、做好提前预约。各乡镇(街道)代办员需提前通知各业主到医院体检,待体检结果、照片、其他所需材料全部收齐,并统计好本区域户数以后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科预约,同时通知各民宿业主在培训、踏勘当日准时参加。

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7日

 

附件1:松阳县农家乐民宿审批办理指南

附件2:松阳县农家乐民宿审批办事流程

附件3:办理各类证件所需申报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29-32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及《营业执照》

携带1.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2.身份证复印件2份;3.租赁合同1份(房产本人无需提供;房产有共有人的还需在出租合同上签字);4.房产证复印件1份;5.非松阳户籍人口需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

自主选择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注:各乡镇(街道)代办员需提前通知各业主前去体检,因办理住宿和餐饮健康证的体检内容、收费均不同,体检时应和医生说明清楚,如两者都办,请夫妻两人一同前往医院,分别体检,体检结果需要3-5个工作日,双休日休息。)

附件1:       松阳县农家乐民宿审批办理指南(个体自行办理)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发票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卫计窗口办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

携带医院体检单、身份证复印件1、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

 

 

 

 

 

 

 

 

 

 

 

 


附件2:       松阳县农家乐民宿联合审批办事流程

乡镇代办、提前预约

由乡镇(街道)代办员收集好各类证照所需材料,然后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科预约(联系电话:8079654)。

(注:各代办员将各业主的体检结果、照片、其他所需材料全部收齐,并统计好本区域户数以后再进行预约,同时通知各业主在培训、踏勘当日准时参加。)

统一发证

由各乡镇(街道)代办员统一到综合服务窗口领证,具体时间由综合窗口另行通知。

 

 

 

 

 

 

 

 

 

 

 

 

<TABLE FCK__ShowTableBorders"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咨询及投诉电话:民宿综合窗口:8079651     卫计窗口:8066001

市场监管窗口:8073055     国税窗口:8066690

中心综合协调科:8079654   

 

 

 


说明:1.在联合踏勘前,允许民宿经营申请人自主选择参加培训和体检的顺序。

2.在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对无法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民宿业申请人,允许其在填写《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由所在乡镇(街道)签署情况属实后,予以受理。

3.在办理《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明监督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时,对外地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提供的有效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予以认可。对本县非食品类、公共场所类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如果体检项目符合食品、公共场所从业要求的,在通过知识培训后,都予以认可。

 

 

 

附件3:          办理各类证件所需申报材料

1.办理《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明监督卡》需携带:

体检合格的健康检查表、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培训费30元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及《营业执照》需携带:

(1)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租赁合同1份(房产本人无需提供;房产有共有人的还需在出租合同上签字);

(4)房产证复印件1份(对无法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允许其在填写《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由所在乡镇(街道)签署情况属实后,予以受理。);

(5)非松阳户籍人口需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视情况提供);

(6)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视情况提供)。

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携带:

(1)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1份;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货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视情况提供);

(6)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各1份(对无法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允许其在填写《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由所在乡镇(街道)签署情况属实后,予以受理。)

4.办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需携带:

(1)医院体检单;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

5.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携带: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5)经营场所房屋的使用证明1份(房屋产权证明需由乡镇、街道盖章方有效和房屋租赁合同);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A4纸打印);

(7)棉织品外送洗涤的需提供布草(床上用品、毛巾)洗涤合同和洗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自行洗涤的无需提供);

(8)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9)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视情况提供);

6.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携带: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7.办理住宿、餐饮发票需携带: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发票专用章及本人身份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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