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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松街道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与维护制度
为及时全面掌握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产的规模、行业分布、区域布局以及其变动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单位名录库的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组织,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统计单位名录库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业代码、主营业务活动、营业状态、从业人员、主营业务收入等(具体内容见《镇统计单位名录库》、《个体工商户名录库》)。
三、统计单位名录库的建立。以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行政记录或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为基础,进行调查、核实,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
四、统计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日常维护由各专业统计人员掌握的情况随时进行维护更新。每年的11月份由统计单位名录库管理人员将已建成的,并经过专业统计人员日常维护的名录库资料,按行政村和居委打印成册,交由各行政村和社区统计人员进行核实:各行政村和社区,根据所提供的名录库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对,修改变更的内容,注明已不在本区域内的单位(包括:注销或搬出),列出新增单位名单(包括:新设和搬入);名录库管理人员根据各行政村返回的名录库资料,对镇统计单位名录库进行维护,并将已维护更新后的镇统计单位名录库资料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县(市、区)统计局备案,同时配合县(市、区)统计局做好县(市、区)名录库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