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重点部位和重点项目监督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纪委实行对重点岗位、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值班考勤制度监督
按照镇机关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点名时,凡不在场的,镇纪委将查看不在场同志的请假手续。如,是否有本人写的请假条,领导是否批准;凡手续不全、电话请假或捎假,相关人员要及时说明情况或提供相关证明;镇纪委将依据镇机关制度对不到场、不请假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本人写出检查,在镇机关公示栏张贴公示。
镇纪委不定时对镇机关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对脱岗、缺岗现象,镇纪委将依据镇机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告诫;情节严重者,相关人员要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检讨,并通报全镇。
上级督导组来我镇检查值班情况时,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召集值班人员,如有不在岗被上级通报的,镇纪委将依据镇机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二、对镇财政管理制度的监督
全面实行“镇财县管”改革。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账户。
镇财政所要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镇财政所要结合本镇实际明确“一支笔”审批权限,规范“一支笔”审批行为,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实行镇党委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制度。镇纪委定期对本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析。
三、对农村重点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制度
为了确保全镇各个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和廉洁,镇纪委对各个工程建设从工程造价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验收审核等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有效确保了工程廉洁、资金高效、质量过硬,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对镇机关有资金收缴的岗位监督制度
镇纪委本着对干部负责的原则,镇纪委对有资金收缴的岗位进行阶段性检查,查资金收缴情况、核实资金上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