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阳县第三次农业普查2016年
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水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农普办[2016]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结合松阳实际,特制定《松阳县第三次农业普查2016年宣传工作计划》,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松阳县第三次农业普查2016年宣传工作计划
1、在《松阳统计信息网》建立农业普查专栏(2016年6月)。
2、开通第三次农业普查电话宣传彩铃(2016年6月)。
3、启用第三次农业普查标志、标语、口号及对联(2016年6月)。
4、利用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情况(2016年10月)。
5、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农业普查,普及农业普查知识(2016年9月)。
6、利用移动短信及农民信箱发送农普宣传短信(2016年10月-12月)。
7、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清查摸底方案、要求以及清查工作动态等(2016年11月-12月)。
8、在人流量集中的区域投放农普宣传片,利用农村广播开展双语农普宣传(2016年11月-12月)。
9、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设立农普知识咨询点,发放农普宣传品,宣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16年12月)。
10、宣传月期间,松阳统计信息网播放农业普查倒计时(2016年12月)。
11、宣传月期间,利用主要媒体滚动播放农普宣传视频、标语、口号(2016年12月)。
12、发放《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人员的一封信》和《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2016年12月)。
13、以社区、村镇为单位广泛张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告(海报)》(2016年12月)。
14、举行全县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首日启动仪式,请县领导到普查现场看望慰问普查工作人员及普查对象,检查和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