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农办(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6429_x/2016-02783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6-01-20 14:43:5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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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县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农办(扶贫办)联系(地址:松阳县长松路258号,邮编:323400,电话:8062568,电子邮箱:synb8062568@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办以松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以群众关心的农村热点问题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2015年我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更好地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制定了《松阳县农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深化公开内容。

  2015年,我办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7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制作县农办公文流程规范化视频教程,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正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熟练掌握网上公开技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文件18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46条、人事信息1条、公开年报1条、帮助指南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办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办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途径、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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