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ZYE00-2015-0001
竹源乡中心学校:
《竹源乡教育质量奖实施办法》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竹源乡教育质量奖实施办法
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竹源乡教育质量奖实施办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促进竹源乡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全乡社会、经济发展打下扎实基础,乡政府决定对为我乡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给以奖励,特制定以下教育质量奖实施办法。
一、教育质量奖奖励对象
1、在竹源乡从事教育工作的单位。
2、在竹源乡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包括临时聘用)教职工。
3、学籍在竹源乡中心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教育质量奖内容、标准
1、创先争优
第一条 教育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综合先进,奖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单项先进按获奖金额1/2奖励。
评奖办法:①由相应机构和学校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③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第二条 教学成果突出,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优秀教师荣誉的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参照执行,单项先进按同级获奖金额1/2奖励。
评奖办法:①由相应学校和教师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③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第三条 教师业务比赛获奖奖励标准:(单位:元)
等 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省 级 800 700 600
市 级 600 500 400
县 级 400 300 200
说明:①业务比赛包括优质课、比武课,录像课,教坛新秀等;②现场说课、课题、论文获县二等奖以上,按同级获奖金额1/2奖励;获县三等奖的奖励60元。③幼儿教师业务竞赛按相应等级发放资金。④同一篇论文按最高奖次奖励,论文奖励给第一作者。
评奖办法:①由相应教师和学校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③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第四条 校长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奖1000元/人。
评奖办法:①由学校提供证明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③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2、教学方面
第五条 学校各学科年段成绩综合排名(或平均分)列全县前八名(以班级为计奖单位)奖励标准:(单位:元)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名次奖2000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800 600
评奖办法:①由相应学校提供证明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③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第六条 各学科平均成绩列山区片前五名奖励标准:(单位:元)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名次奖900 700 500 300 200
成绩提高奖 每提高一位奖100元。
评奖办法:①由相应教师和学校提供证明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③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第七条 指导学生获奖奖励标准:(单位:元)
等级 一等奖(第1名)二等奖(第2、3名)三等奖(第4-8名)
国家级 1000 900 800
省级 800 700 600
市级 600 500 400
县级 300 200 100
说明:①指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并发有奖励证书的中小学教师,同一次竞赛、同一科目,取所指导学生中最高名次奖励;优秀指导师奖200元;②集体项目按同级获奖金额两倍奖励;③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乙级队按同级获奖金额1/2奖励。
评奖办法:①由相应教师和学校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③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第八条 竹源乡小学学生考入“汇文中学”者,按录取学生数奖励全体任教教师500元/生;小学生学年期末成绩总分获山区片前5名者,奖励全体任教教师200元/生。
评奖办法:①由相应教师和学校提供相关材料;②由中心学校负责材料归档、初审;ƒ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3、奖学方面
第九条 小学毕业考优秀学生奖:小学毕业考成绩居全县前100名(含)奖励500元/人。
评奖办法:①由学校提供学生成绩证明;②由乡政府组织评审、公示。
4、助学助教方面
第十条 对师德良好,且教学成果显著者,但家庭生活贫困的教职工给以一次性补助1000-2000元。
资助办法:①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调查后上报;②由乡政府确认、公示。
三、教育质量奖奖金发放
由乡中心学校对奖励、资助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核实,经乡政府讨论通过后发放教育质量奖奖金。
四、教育质量奖奖金筹集办法
教育质量奖奖金由乡财政列支。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