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阳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5-06915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5-09-25 11:55:56

文号:松政办发〔2015〕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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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建设工作行动计划

 

根据建设“两美”农业和发展生态精品现代农业总体要求,我县决定开展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兴农美田园、安全放心美生活”的“两美农业”建设要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并重,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开展绿色食品认证为抓手,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为保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打造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农产品生态化、精品化、品牌化。

二、工作原则

(一)全县域谋划推进与分年度、分产业重点突破相结合。通过全县域谋划推进与分年度、分产业重点突破,逐步提升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以绿色食品为主的“三品”认证水平。

(二)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提升相结合。推进以绿色食品为主的“三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松阳“原耕”农产品公共品牌,进一步提升“松阳银猴”、“松阳香茶”茶产业公共品牌,提高松阳绿色农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开放兴农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引进先进农业生产理念和经营主体,助推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树立高效生态农业理念。

(四)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落实绿色食品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农业生产基地向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加强各项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基本摸清县域内农业产地环境质量,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种植业、畜牧业、林产业、水产业广泛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逐步建成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在茶叶、香榧、油茶三大农业支柱产业和畜禽生态养殖、高山蔬菜、食用菌、水果、高效笋竹林五大农业特色产业,大力开展以绿色食品为主的“三品”认证;强化加工环节生态化、清洁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营销和电商化网络建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等业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有较高知名度的原生态农产品公共品牌,构建起高效农业框架,实现主导产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到2015年底,完成全县40万亩产地环境检测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适宜区划分,农业“两区”内“三品”产地认定实现全覆盖,农业主导产业产地认定面积占比达80%以上,基本完成10万亩茶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完成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点建设30家以上。

到2017年底,县域内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新增35个以上,新增认证面积1万亩以上,全县通过认证总数达120个左右,新增绿色食品生产企业4家以上,完成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点建设40家以上。

到2020年底,县域内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新增65个以上,新增认证面积2万亩以上,全县通过认证总数达150个左右,新增绿色食品生产企业6家以上,完成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点建设50家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全县域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与保护。一是对全县适宜农业生产的40万亩耕地、茶园、果园等开展产地环境全面检测、评价。按照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生产的产地环境列为绿色食品生产适宜区,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列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适宜区。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制作全县域茶园分布图、绿色食品生产适宜区图、无公害农产品适宜区图,建立产地环境调查评估信息化系统和农业生态资源选别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全县域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发展电子化管理。二是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土壤改良、地力提升。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适宜种植区域,禁止排放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逐步减少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量,减轻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对目前不符合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耕地、园地等,针对环境评价检测指标开展针对性的土壤改良和地力提升,逐步达到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标准。

(二)加强产地和产品的申报认证工作。一是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全县19个乡镇(街道)为基地单元,建立健全基地组织管理、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经营等各项制度。二是积极开展认证。以绿色食品为主,完善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奖励政策,逐步提高补助力度,分产业、分乡镇、分年度推进认证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培育、引导当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三品”认证业务指导、培训和服务。引进“自然农法”等理念,争取培育原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

(三)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制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模式图,发放给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用于指导农业生产。选用适应我县土壤和气候条件,对病虫草害有较强抵抗力的本地原生品种和其他高品质优良品种,杜绝转基因品种,每年筛选一批本地特色原生品种,重点扶持5-10家家庭农场新建大红袍赤豆、甘蔗、荷花、其他豆科作物等既美化田园风光又高效产出,同时有利于保持物种多样性的地方特色种养殖基地。农药使用的种类、剂量、时间和残留量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药使用准则,进一步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充分利用太阳能杀虫灯、信息素诱捕植物源农药、生物源农药等绿色环保防治新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肥料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肥料使用准则,推广绿肥种植,积极改进茶园施肥等技术,推广商品有机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和农家肥。耕作制度方面尽可能采用生态学原理,保持物种多样性,减少化学物质投入。到2017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4年份别下降6%和9%。各乡镇(街道)和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定期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鼓励乡土农技人才开展示范引领。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定期修订和公布县域内禁限用农药和推荐使用农药名单。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茶叶催芽素(含植物激素的叶面肥)的销售和使用,引导农户不使用草甘磷等对环境、农作物品质影响明显的农药化肥,使用环境友好型农药及土农药配方,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引导农资公司、经销商实行自律,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经营所有禁用农药;市场监管、农业、供销社等部门加大对农资市场、农资企业、经销商禁限用农药销售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及时查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农药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对限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销售登记制度及自律退市制度,并加强农资经营网点信息化应用建设,逐步实现农资购销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三是加强畜牧、水产品等投入品管理。加强畜产品和水产品防疫和检疫,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瘦肉精等各类违禁药物。

(五)全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农业基地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重视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生产记录,定期检查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品种、名称、用量、施用时间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二是开展多频次、高密度抽样检测。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县农业局要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车,定期、不定期对农业生产基地开展定性检测,定性检测情况异常的由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定量检测,对农残等数据超标的农业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类扶持项目。各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残速测站点,要经常性开展定性速测,对速测异常的及时上报开展定量检测。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检测。市场监管局、农业等部门要加强浙南茶叶市场的干茶和各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肉蛋制品等农产品抽样和检测,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四是以“互联网+”为驱动,探索推进茶叶全产业链溯源机制建设。以IC卡茶叶溯源系统为平台,整合金融卡交易支付等资源,建立从农药购买、茶青销售、茶叶加工到销售干茶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溯源机制。五是加快机构、人员和食品检测资源整合进度,提升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六是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作和配合,利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点规范化建设。

(六)规范提升农产品加工。大力引导、扶持农业企业开展QS认证,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清洁化生产水平,实现传统农业产业向现代食品加工业的转变。暂不具备通过QS认证实力的企业,通过寻求委托加工等方式,依托实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并投注人力、物力切实按照QS标准实施改造,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要加强已获得认证企业的后期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避免使QS认证流于形式,加强对拟开展QS认证的企业指导和服务,通过QS认证提升企业规范化水平和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2015年完成550家茶叶初制加工企业的提升、整合、改造工作,到2016年完成1050家,到2020年完成2000家。

(七)推进农产品营销和品牌培育。重视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建立新的销售渠道,加快推进农产品与市场、超市、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等对接,实现农产品优质生产优价销售。一是完善产地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完善浙南茶叶市场、浙西南绿色农产品物流中心,提升规范茶青市场、香菇市场、高山蔬菜交易市场等建设,通过市场辐射带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发展。二是鼓励在大中城市开设松阳“原耕”农产品专卖店。设计“松阳银猴”、“松阳香茶”和松阳“原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专卖店形象,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经销大户到大中城市开设茶叶及其他农产品专卖店,拓展销售市场。三是加强农产品网络市场建设。充分利用淘宝特色中国·松阳馆、渤海商品交易所等平台,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创业大学生在淘宝、京东等网站开设网店。要让消费端更加接近生产端,通过口碑销售、圈层销售,来进一步推介、销售松阳优质农产品。四是加强农产品营销推介和人才培训。每年组织县域内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参加国家及省、市大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5次以上,培养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专业户等农产品营销人才,加强农产品行业协会管理和指导。五是推进“点对点”精准营销。鼓励、扶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加强与大中型农产品配送企业联系与合作,根据企业“订单”需求开展农业生产,鼓励本地企业开展农产品配送服务。六是加快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全面推广“松阳银猴”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形成以“松阳银猴”、“松阳香茶”公共品牌为基础、企业商标为差异的茶产业公共品牌体系。整合松阳食用菌、香榧、油茶、脐橙、生态畜产品等农产品培育和打造松阳“原耕”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

(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等业态,推进农旅融合。继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与传统村落等资源有机融合,注重点面结合,加强休闲观光农业等业态培育,推动水稻、油菜、荷花、豆科作物等产业发展。在摄影四都线重点发展松阳绿色原种农业,在三都传统村落线重点发展绿色高山蔬菜产业,在茶香江南线重点发展绿色茶产业,在水韵象溪线发展绿色油茶、香榧等产业,在风情小港线重点发展绿色水稻、香榧、笋竹等产业,大力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点建设,推动茶家乐、采摘游等休闲观光农业活动开展。到2017年新增休闲观光农业点10家,到2020年新增休闲观光农业点达20家。

(九)拓展绿色生态农业科普教育功能。建设集农业展示、体验、文化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县域农耕文明博物馆,展现松阳悠久农耕文化。以家庭农场为重点,加强一产、三产对接,以科普农业、教育农业为主题,采用生态模式开展和改进农场内农业的布局和生产,建设将农业活动、自然风光、科技示范、休闲娱乐、环境保护、培训体验等融为一体的生态农业教育农园。通过开展科普图片展、农事体验等活动来普及推广我县特色农产品历史、发展现状等相关农业知识,为大中院校和中小学生的科普教育提供课外实习基地等场所,同时也为各种展览和农业技术交流、学术会议和农技培训提供场所,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三赢”。

(十)推进金融与绿色生态农业结合。进一步深化农房、土地流转经营权和林权“三权”抵押贷款及茶园抵押贷款,完善“三权”抵押贷款制度体系,加大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基地和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资金扶持力度,探索开展香榧基地抵押贷款。加快推进食用菌种植保险和特色农业品种茶叶保险试点,降低灾害性天气和农业生产事故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免除农业经营主体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农村融资担保组织,完善农村惠农担保互助社管理办法。各商业银行加大农业企业融资服务,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产品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推进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发展。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环保局、经济商务局、团县委、财政局、供销社、电视台、新松阳采编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办公室成员。各主要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农业局:负责制定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行动计划,划分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适宜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茶叶)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耕地修复,茶叶、粮油、食用菌、水果、蔬菜、中药材等产品和畜产品产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制订和发放,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认定以及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技术培训。

林业局:负责香榧、油茶、笋竹等林产品产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制订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打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加大食用林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等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技术培训。

水利局:负责水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产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制订,认证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查处,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着色剂和滥用保鲜剂等行为,建立完善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等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技术培训。

市场监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经常性开展浙南茶叶市场的干茶、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样检测。浙南茶叶市场交易期间年定量抽样送检500批次以上,茶叶初加工厂现场年定量抽样送检100批次以上。监督指导各农贸市场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每日抽样检测25批次以上,监督指导超市、商场对经营的农产品每批次进行定性检测。推进茶叶初制加工企业的提升、整合、改造,引导扶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开展QS认证。

质监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农产品种植加工环节标准化生产等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农田环境监督管理,开展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检查和处罚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资金统筹落实,将各项正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等工作。

经济商务局、团县委:负责协调推进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等工作。

电视台、新松阳采编中心:负责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宣传,树立正反两面典型,提高社会知晓度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按每年下达的认证计划数,培育、引导辖区内农业、林业、水产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认证。建立乡、村二级技术服务和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确保镇、街道2—3名、平原乡1—2名、山区乡1名农技人员从事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每年份批组织农业企业员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家庭农场业主培训1次以上,分行政村组织农户培训1次以上,每季度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检查1次以上,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每季度开展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样速测50批次以上并做好检测记录。

(二)目标管理。建立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县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层层签定责任书,县政府每年将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任务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基地建设责任状,乡镇(街道)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三)政策扶持。统筹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及县财政资金用于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1.县政府拟设立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资金,县财政每年计划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当年工作计划和各项目资金预算,用于经筛选的原生品种生产基地建设、“自然农法”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外省市开设松阳“原耕”农产品公共品牌和“松阳银猴”茶叶公共品牌直营店、推广商品有机肥以及其他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奖励和扶持。

2.自发文之日起,新通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拟给予2万元奖励,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拟给予1万元奖励,续展的产品拟奖励减半。

3.凡在外地开设使用统一公共品牌形象的松阳“原耕”农产品直营店和“松阳银猴”、“松阳香茶”茶叶直营店,面积在5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之间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门店,经验收,对在地、市级城区内新开设的拟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在省会城市新开设的拟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门店,经验收,对在地、市级城区内新开设的拟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在省会城市新开设的拟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

4.在松阳当地开设松阳“原耕”农产品直营店,凡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销售本地农产品品牌(品种)达50个以上且运转正常的,经验收,运营期间拟连续三年每年补助5万元。

5.开展经筛选的原生品种等生产基地建设,对基本连片且面积达20亩以上的,经验收拟于次年一次性以奖代补生产经营主体5万元;开展“自然农法”生产基地建设,对面积达50亩以上,经验收拟于次年一次性以奖代补生产经营主体20万元;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经验收拟于次年一次性以奖代补生产经营主体5万元。

6.确定每年商品有机肥推广使用数量和资金计划,对使用商品有机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商品有机肥推广使用计划资金额度内的,拟按使用量给予每吨200元的补助(已享受省补政策的有机肥不再给予补助)。

7.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符合上述多项扶持政策的,可同时享受各项政策。

8.自发文之日起,优先扶持取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三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各类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

9.各项具体奖励、验收标准和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附件:1.松阳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2016—2020年份产

业发展计划表;

               2.松阳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2016—2020年份乡

镇(街道)发展计划表。

 

 

       


 

附件1

松阳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2016-2020年份产业发展计划表

         

(责任部门)

绿色食品产品(50个)

无公害农产品(50个)

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0家)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粮食(农业)

1


1




1


1



1




畜牧(农业)

1



1



1



1






食用菌(农业)

1

1

1

1

1

1

1

1

1

1

1





茶叶(农业)

3

3

3

3

3

2

3

2

3

3


1

1

1

1

水果(农业)

1

1

1

1


1

1

1

1


1





干果(林业)

1

1

1

1

1

1

1

1

1

1





1

蔬菜(农业)

1

1

1

1

1

1

1

1

1

1


1




笋竹(林业)

1

1

1

1

1

1

1

1

1

1






中药材(农业1林业1)






1


1








油茶(林业)

1

1

1

1

1

1

1

1

1

1





1

水产(渔业)


1


1



1


1







 

11

10

10

11

8

9

12

9

11

9

2

3

1

1

3

附件2

松阳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2016-2020年份乡镇(街道)发展计划表

           

(责任部门)

绿色食品产品(50个)

无公害农产品(50个)

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0家)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西屏街道

1


1


1

1

1

1

1



1




水南街道

1


1

1



1

1

1

1



1



望松街道

1

1


1


1

1

1

1







古市镇

1

1

1

1


1


1

1

1





1

象溪镇

1


1


1

1

1


1

1




1


玉岩镇

1

1


1


1

1

1

1





1


大东坝镇


1


1

1

1

1

1

1




1



新兴镇

2

2

2

2

2

1

1

1

1


1



1


斋坛乡

1


1



1


1





1



叶村乡




1

1


1


1



1




三都乡


1





1

1








竹源乡



1



1










四都乡

1







1








赤寿乡


1


1



1


1







樟溪乡



1


1

1




1






枫坪乡

1



1



1


1







安民乡


1






1








板桥乡


1


1



1



1






裕溪乡



1


1



1








 

11

10

10

11

8

10

12

12

11

5

1

2

3

3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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