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浙公网传[2015]791号)精神,从即日起至9月15日,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人才选聘工作。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刑侦大队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选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献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徐晓春 刑侦大队长
成 员:张雪卿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周树林 政治处副主任兼考核办主任
李建明 警务保障室主任
林发生 物证鉴定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林发生 物证鉴定中心主任
成 员:郑青娥 刑侦大队内勤
松阳县公安局
2015年8月12日
附件:《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浙公网传[2015]791号)
丽水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刑侦人才选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05〕2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浙公网传[2015]79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市公安机关刑侦人才选聘工作。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梅中仁副局长为组长,政治部、纪委、警务保障处、刑侦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刑侦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刑侦支队设立办公室。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刑侦人才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选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程序
(一)推荐人选
1.各地刑侦人才选聘办公室在刑侦大队和本地范围内推荐侦查专家、行家人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进行排序后填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被推荐人需填报《全省侦查人才选聘对象综合表》(附件3),并附带破案证明(附件4)、论文、获奖、立功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一式1份);第五届刑侦专家、行家还应附带本人近2年(2013年11月-2015年10月)小结,写明聘任期调派参加侦查办案、师带徒和讲课等情况。上述材料请于9月20日前上报市局刑侦人才选聘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汇总表》和《全省侦查人才选聘对象综合表》电子版通过邮件上传支队,逾期不予受理。
2.破案能手候选人按市局分配的名额(附件1)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推荐,填写《破案能手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于9月20日前上报市局刑侦人才选聘办公室,然后由市局刑侦人才选聘办公室审核,报市局刑侦人才选聘领导小组审批,并报省厅备案。
3.省厅刑侦人才选聘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被推荐人不符合侦查专家、行家条件,但符合破案能手条件的,由省厅刑侦人才选聘办公室及时将该人选材料转交所在市公安局刑侦人才选聘办公室,纳入破案能手评审范围。
三、公示及审批
对拟推荐侦查专家、行家的人员,由省厅刑侦人才选聘工作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后,报送省厅刑侦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拟聘为破案能手的人员由市局刑侦人才选聘工作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后,报送省厅刑侦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在评聘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刑侦人才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徐向春 2786289 697723
上报途径:FTP:10.122.197.222/“刑侦人才选聘”文件夹。
丽水市公安局
201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