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5-06898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5-08-10 10:10:12

文号:松政办发〔201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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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模式,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投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立武

副组长:吴王文(县府办)    温小运(财政局)

叶建福(发改局)

成 员:李剑飞(审计局)    吕书元(经济商务局)

徐火明(国土局)    蓝 海(文广出版局)

周才用(环保局)    徐建农(国资办)

叶卓强(金融办)    张益农(人民银行)

叶松华(银监办)    叶伟民(集聚区管委会)

卢丁方(建设局)    许明标(旅委)

程卫平(水利局)    黄文伟(交通运输局)

马青英(民政局)    毛先法(行政服务中心)

李文标(教育局)    吴宝良(市场监管局)

叶雯涛(卫计局)    叶青长(发改局)

游隆标(审计局)    李一鹏(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府办,吴王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一鹏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叶青长、叶卓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政府性债务管理组、PPP项目服务组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吴王文任组长,叶卓强、毛汇草任副组长,李土金、徐伟民、叶根基、叶晖华、林发旺、吴振宏为成员;政府性债务管理组由李一鹏任组长,刘青华任副组长,游隆标、陆利平、陈文俊及债务主体单位负责人为成员;PPP项目服务组由叶青长任组长,陈文俊任副组长,潘跃平、陆利平、阙祥平、杨小民及各PPP项目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相关政策,审核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安排部署全县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2.加强对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的统一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及PPP项目管理,协调解决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审核中长期及当年政府性债务控制规模和PPP项目财政安排资金规模,审核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和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新举债建设及PPP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4.建立X+5的PPP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主管部门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负责牵头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国土、建设等相关单位组成项目推进服务小组,负责PPP项目的联合审查和相关协调服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日常工作,草拟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相关意见及政策文件,牵头负责县属各单位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

2.提出中长期及当年政府性债务控制规模和PPP项目财政安排资金规模,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和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PPP项目库和综合评估专家库。

3.加强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及风险分析,开展财政风险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风险预警工作。

4.协调解决PPP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碰到的具体问题。

5.负责与金融机构的沟通铆接,协助PPP项目的推进协调,研究提出并落实具体债务项目的授信、放款、还款等时间节点计划。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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