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政〔2015〕28号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提高斋坛乡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工作水平,提升公民文化素质,树立小城镇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省示范文明城镇创建成果,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浙江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营造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提升城乡文明形象,推动建设田园松阳、创造美好生活。特制订《斋坛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松阳县创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县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我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公务员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努力构建良好的城市语言文字环境,促进城市繁荣、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二、创建内容及范围
创建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媒体、卫生院等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均属创建活动范围。
1.定点检查单位:党政机关、学校、卫生院。
2.随机抽查单位:学校、汽车站、银行、邮局、医院等。
3.随机抽查项目:路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街道社会用字。
三、工作目标
1.普通话初步普及。基本消除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场所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商业、邮电、文化、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服务性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
2.汉字在社会应用中基本规范。党政机关、学校带头使用规范汉字,公共场所标牌、指示牌、宣传牌和广告等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须在显著位置配置规范字副牌。
3.经过努力,确保各项活动得分达满分的70%以上,力争达到75%以上。
四、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3月—4月)。成立各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创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召开动员大会,各责任科室根据责任清单制定具体计划,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将任务落实到科室、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2015年5月—7月)。在乡内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培训,完成第一批干部普通话考试,结合春泥计划等开展“推普周”活动;在各村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写等相关活动。每月乡创建办将按照标准对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全面提高阶段(2015年8月—10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各村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培训,提高农村青壮年的普通话使用水平和汉字规范化书写水平;检查乡正式文件、门户网站等用字规范情况,对不规范用字立刻整改;在全辖区开展建筑物、标志牌、广告、门牌等用字规范化大巡查活动,揪出不规范用字用语并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15年11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回头看行动,推动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下属单位部门,落实到人。
2.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大众传媒、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要立足于经常性管理工作,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力度,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榜样作用和窗口作用,全面影响和带动社会,不断推进全乡语言文字工作。
3.强化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府办,县语委办。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