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2877070942X5/2015-068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7-03 |
文号: | 松政发〔2015〕6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
有效性: | 失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4〕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及丽水市政府《丽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计委等4部门关于丽水市分级诊疗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5〕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省市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县外转诊比例,力争2017年实现本县常住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省市县级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县内同级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互认。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基本程序。参保人员在县域内遵循“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级医院→省市级医院(含县外定点专科医院)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
(二)向上转诊程序。参保人员在本县基层医疗机构和民办医院就诊后,需要转上级医院诊治时,医疗机构应建议办理转诊手续,先转到县级医院治疗。在县级医院无法诊治的疾病,需要转到省市级医院或县外定点专科医院诊治的,县级医院应建议患方通过办理转诊手续后转到上级医院诊治,由县级医院主管医生填写《转诊证明》,科室负责人签字及医务科审核。
(三)向下转诊程序。在省市级或县级医院治疗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到基层医疗机构。
(四)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信息化平台。根据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工作要求,依托丽水市卫计委建设的双向转诊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与医保结算系统实时对接,实现双向转诊单的电子化登记和对双向转诊过程的实时监控,实现转诊手续的信息化,规范分级诊疗工作。
(五)统一启动时间。2015年开始试运行,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所有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院同步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执行本实施意见确定的医保报销政策。该实施意见试行一年,一年后按试点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三、工作举措
(一)医疗方面
1.落实首诊负责制、转诊办理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县内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都要切实负起辖区内参保人员的首诊责任,认真为患者提供首诊服务,确实不能诊治的疾病或患者要求转诊的,要主动为患者办理转诊手续。县级医院、民营医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上转或下转病人的转诊工作,认真登记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主诊医生。县级医院对转出病人要帮助联系落实接受医院,并将向县外转诊的患者名单及时登记报县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病人的病情收治病人,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推诿和截留病人。卫生部门要制定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的服务规范,规范各医疗单位的分级诊疗工作。
2.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基层卫技队伍建设。通过加大招聘力度,充实基层卫技人员;抓好基层卫技人员的委培工作,培养基层后备卫技人才。实施基层卫技人员轮训计划,分期分批安排基层卫技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实行县域医疗资源下沉。县级医院要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实现分级诊疗、上下转诊目标。三是完善城乡医疗资源共享工程。加快城乡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扩大医疗资源共享工程实施范围,2017年底前,县医学影像会诊中心、心电会诊中心和临床医学检验中心使用范围实现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力量薄弱、诊断能力不足问题。
3.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制度。通过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居民签订健康管理和服务合同,签约的医生应给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的一体化服务,建立健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指导居民合理就医,真正成为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二)医保方面
完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调整完善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拉开基层、县级医院、区域外医院诊疗报销差距。参保人员按规定的差别化政策报销。
除特殊情况外,未经转诊自行到丽水市外就诊的,转外自理费用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
急诊,紧急情况,手术后复诊,同类疾病再次入院治疗等特殊情况由县社保经办机构认定。
(三)医药方面
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在国家基本药物新目录和省级增补非基本药物新目录实施后,允许使用一定金额的医保目录内非基本药物中标产品(不含《非主流产品采购目录》内产品),以每季度核算,采购金额不超过该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总金额的30%,县级医院不超过总金额的50%,重点是增加部分慢性病、老年病、特色专科药品,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慢性病、老年病基本用药品种目录与县级医院基本匹配。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加大处方点评力度,加强目录外药品管理,确保合理用药。
四、强化保障
(一)健全组织,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县卫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宣传部、发改局(物价)、财政局、卫计局、人力社保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工作的推进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计局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总结上报试点工作情况,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管,持续改进分级诊疗举措。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督促其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切实加强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促使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整体提升,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宣传,保证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采取各种形式,加强“首诊在社区(基层)、小病进社区(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基层)”就医流程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强培训教育,让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格局。
附件:1.松阳县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双向转诊标准;
3.松阳县参保对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办理流程。
附件1
松阳县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 超
副组长:林晓东(县府办) 叶雯涛(卫计局)
成 员:丁建胜(宣传部) 刘祖军(发改局)
冯汉饶(财政局) 蓝春林(人力社保局)
黄伟飞(卫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黄伟飞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接替)
附件2
双向转诊标准
一、首诊医疗机构建议上转参考标准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首诊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3.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认为需要到上一级医院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5.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6.急性传染病患者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例;
7.其他因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二级及以上医院建议下转参考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附件3
松阳县参保对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办理流程
一、参保对象到县域内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予以诊治,如需转诊,由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转至县域外医疗机构由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二、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且需要继续治疗和康复治疗的,可经转诊平台转至下级医疗机构,由上一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三、经治医师填写《松阳县参保对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证明》、经治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审核办理转诊手续后转往相应级别医疗机构。
四、开展紧密型合作办医的医疗机构(松阳县人民医院和松阳县中医院与浙江省中医院之间)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通道。
图1双向转诊流程图
患者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 |
帮助联系上级医院 |
当班医生优先接诊 |
做好转诊信息记录 |
安排转诊患者住院治疗 |
转入流程 |
转出流程 |
当班医生优先接诊 |
做好转诊信息登记 |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 |
做好转诊患者信息登记 |
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