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溪乡计划生育群众办事指南
索引号: 00266478_3/2015-01023     发布机构: 裕溪乡     发布时间: 2015-07-20 17:36:4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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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溪乡计划生育群众办事指南
办询事宜业务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所需材料
办理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一胎证)乡镇计生办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夫妻两寸合影一张,户籍所在地为县外的还需当地计生办开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再生育证乡镇计生办结婚证、双方及小孩的身份证、户口本、夫妻两寸合影3-4张、优生检测单等,因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不同还需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可先与当地计生办联系
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乡镇计生办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夫妻与小孩的三人合照两寸一张、落实长效证明
办理婚育证明(流动证)乡镇计生办一寸照片一张、结婚证、落实长效或三查证明等
独生子女光荣证查询或补办乡镇计生办以咨询当地计生办为主
计外人流、放环、取环介绍信乡镇计生办身份证;取环需医院不宜放环证明,绝经除外
未婚先孕引产宣技科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本上的未婚证明(年龄未达者只需要身份证)或乡镇未婚证明
计外引产宣技科乡镇引产介绍信、身份证
医学需要的引产宣技科B超单、诊断报告或医生建议书及三个以上专家医生的签字,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需要夫妻一同到场签字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扶申报:1、本人为本省农业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乡镇计生办需先与当地计生办联系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再由当地计生办告知所需材料并协助办理
符合以下条件的特扶申报: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三级以上乡镇计生办需先与当地计生办联系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再由当地计生办告知所需材料并协助办理
根据计生条例只能生育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的家庭的病残儿鉴定申请宣技科符合病残儿鉴定条件的需到当地计生办填写鉴定申请书(附夫妻身份证及患儿户口档案、结婚证复印件各2份,患儿2寸照片、患儿与父母近期2寸合照各2张)
计生公益金咨询协会办兰月香8065490符合公益金申报条件的需到当地计生办填写申报表,并附上户口本、独生子女证、以及相应的证明证件等。
政策咨询,包括关于生育政策等政策咨询政统科周建梅8062079
违法生育处理及相关政策咨询执法大队朱清梅806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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