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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项目 名称 | 申请条件 (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 所需材料 | 金额 |
民 政 | 医疗救助 | 1、五保、低保、重残、定补对象; 2、特殊门诊(癌症、尿毒症、Ⅰ型糖尿病、唇腭、中晚期重型肝炎、慢性呼吸性衰竭等); 3、当年住院发票总额超过5万。 |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和信用社存折复印件。 | 根据医疗金额而定 |
慈善助医 | 自费金额(总金额-医疗报销-医疗救助等一切补助)超过2万元且家庭困难人员。 |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低保证或贫困证明; 3、出院记录、发票 | 根据医疗金额而定 | |
困境儿童(必须未成年) | 1、父母双方均重残; 2、父母双方均服刑; 3、父亲死亡,母亲改嫁,跟随老人生活。 |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3、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如残疾证、判决书、死亡证明等。 | 600/月 | |
托安养(必须重残且生活不能自理) | 1、一级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 2、18-60周岁的二级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 |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证复印件 | 250/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