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15-06349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5-06-30 09:07:4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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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古市医院,项目办各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大项目执行力度,有效促进项目规范实施,切实提高均等化水平和工作成效,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一)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职能。局机关各有关科室、项目办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统一协调下,切实履行各自业务区块的主体责任、督导责任,增强协调配合意识。县局将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各项目成员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县项目办要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主动与各项目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统一部署和组织项目工作开展。各项目成员单位要明确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将项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单位相关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进一步明确项目任务分工。为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任务分工,合力推进项目管理和实施,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2014 年版)》,县级项目任务职责分工如下:

1.组织管理(责任科室:公卫办)。

2.资金管理(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

3.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居民满意度、健康档案应用效果(责任科室:公卫办)。

4.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效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责任科室:公卫办,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5.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0~36月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责任科室:公卫办,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所)。

6.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责任科室:公卫办,责任单位:县卫生监督所)。

7.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责任科室:中医科,责任单位: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所)。

8、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防治知识。(责任单位:县五大慢病防治指导中心、县疾控中心)

各责任单位(科室)要根据项目实施规范和绩效考核标准,积极主动开展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督导考核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项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组织实施实际,建立健全以下七项工作制度:

(一)项目办工作例会制度。县项目办按季组织召开项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科室等参加的工作例会,汇总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指导和督促项目工作开展。

(二)问题追踪和督导反馈制度。县项目办结合半年度、年度项目绩效考核、日常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梳理、汇总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点、普遍性问题,并查找和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落实改进完善措施。县项目办对项目实施问题进行追踪和督导反馈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正式接到问题整改通知后一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三)项目数据归口管理制度。由于项目数据统计口径和标准较多,自2015年起应尽量优先采用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统计数据。县级项目成员单位及时按要求做好基层卫生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的相关项目数据进行审核,由县项目办汇总上报至市项目办。项目办成员单位要建立项目数据内部会审制度,加强涉项目数据与本单位相关业务数据的审核,避免数据冲突和矛盾。现场绩效考核中,各基层卫生机构对自查自报数据与现场考核核实数据相比,误差小于或等于 5%的,则认同自查自报数据;误差大于5%的,则以核实数据为准。

(四)定期督导考核和通报制度。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手册(2014版)》要求,继续实行项目实施半年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情况作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健全项目季度督查通报制度,每季度汇总、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对各基层卫生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4〕47号)及相关规定,健全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或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支出范围,规范支付行为。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考核规定的拨付时间和进度要求,采取先预拨后考核结算的方式,规范做好项目资金拨付,确保专项经费使用到位,资金支出规范、合理,提高使用效率。要继续强化项目辅助(备查)账建账工作督导,严格按规定做到账证相符和每月登记。落实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工作。

(六)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制度。项目办成员单位、有关科室、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年度项目实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要根据项目绩效考核要求和检查评分办法,按顺序做好项目年度实施相关文件和标准、业务资料、计划总结等资料整理工作,确保项目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层次清楚,具体实施项目资料更新及时、记录连续。

(七)电子健康档案定期清理制度。建立电子健康定期清理制度,原则上当年3月份前完成既往电子健康档案清理和规范工作。清理工作要以维护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目标,以必填项目无缺项、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为重点,突出做好当年和上年度新建档案、重点人群和主要慢性病患者人群档案规范维护工作。要继续按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将体检信息录入健康档案,切实提高档案动态使用率和规范管理率。2015 年全县集中开展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清理规范活动,要求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培训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中医院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切实承担起基层医疗卫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的管理和督导考核工作。

各项目成员单位要按照项目办要求,将项目工作与日常相关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指导和培训团队,按照职责制定年度项目指导和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项目培训。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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