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5-06872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5-05-14 17:17:52

文号:松政办发〔201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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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2015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12483宗的调查任务数,根据《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松阳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松委办发〔2014〕55号)和《松阳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产改办〔2014〕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建立农村宅基地登记制度,明晰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者合法权益,促进农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农村人口向集镇、中心村集聚。通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权属,发挥宅基地用益物权效用,激发广大农民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2015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调查任务数12483宗,其中,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发证率要达到90%以上。现将各乡镇(街道)2015年调查任务(见附表)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规定和程序办理农村宅基地登记。登记后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二)循序渐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要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整后零”的原则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首先在5个城镇及乡镇所在地的中心村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科学有序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统筹兼顾。要合理制定农村地籍调查计划,加快联合审查后农民建房审批和“两违”处置工作,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调查登记、确权登记发证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及试点阶段(2015年2月—4月上旬)

县国土局编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宣传资料,并对全体发证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街道)组织乡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街道)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广播、电视、宣传专栏、标语、横幅以及派人进村入户宣传等手段,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知晓率和支持率,确保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乡镇(街道)所在地的中心村为确定试点村,通行先行先试,摸清农村宅基地“底子”,发现和梳理各类宅基地情况和发证存在的困难问题,总结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打下基础。

(二)全面调查测绘阶段(2015年4月中旬—6月底前)

县国土局根据全县农村现状,排出工作计划表,继中心村后各乡镇安排3个行政村,由浙江省第一测绘院优先安排测绘,为宅基地确权发证创造条件。

(三)登记发证阶段(2015年2月—2015年12月底前)

在调查登记工作中,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完全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要简化办事流程,做到应发尽发。对于暂时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要结合“三改一拆”和“两违”处置,进行认真研究。对“两违”处理后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发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松阳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组织宣传、检查督促等工作,确保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扎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法律地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期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村民支持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三)注重问题协调。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性强,问题复杂,县国土局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统筹协调,并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制度,对登记发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和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登记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开展。各乡镇、村干部要为国土局发证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对为发证人员带路,联系用户指界,相邻纠纷调处等事宜,并按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要求收齐材料的。

(四)加快村镇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土地审批进度。为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能顺利开展,国土、建设、“三改一拆”办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力度,加快旧村改造、“两违”处置和各类安置用地等农民建房的村镇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土地审批进度。

(五)加强检查考核。该项工作已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将定期督查通报,每个乡镇(街道)要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度不快的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将给予问责。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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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松阳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调查任务分配表

乡镇名称

2015年调查任务数

西屏街道

915

水南街道

608

望松街道

1212

古市镇

915

新兴镇

1212

象溪镇

915

大东坝镇

915

玉岩镇

608

竹源乡

307

三都乡

307

四都乡

608

斋坛乡

608

叶村乡

608

樟溪乡

608

赤寿乡

608

裕溪乡

307

板桥乡

307

安民乡

307

枫坪乡

608

合计

1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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