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2015〕20号
古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市镇城乡环境
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六边三化三美”工作推进水平,不断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挂图作战、清单监管、列表督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四清四治”(四清:清理垃圾,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清理广告、路牌、标志牌,清理乱堆乱放;四治:治理污水、治理坟墓、治理河道、治理市场)为抓手,采取洁化、绿化、美化等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房美、村美、城美。
城镇范围:镇区主要街道路面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河道水面无漂浮物;落实“门前三包”,无乱搭棚架,无乱停乱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设置、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无马路市场,交通顺畅;无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牛皮癣清理及时;居民无乱丢乱扔、乱泼乱倒。
道路沿线:50省道、古青公路、松阴溪绿道和文化卯山特色片区内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现象;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暴露垃圾;路面无占道、交通顺畅;青山白化现象治理到位。
村庄:村内主要道路沿线无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现象;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倡导垃圾分类处理。
二、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7日至22日,自查自纠、现场督查。
第二阶段:3月23日至29日,集中整治周。
第三阶段:3月30日至12月底,效能点评,长效机制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是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在村、社区、镇属单位成立由镇联系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镇联系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三委、社区、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整改方案与落实;驻村干部为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整治方案、整改对比照片等)报送。
二是建立问题清单交办制度。问题清单来自市、县、镇“六边办”现场督查和工作小组自查。各工作小组在领到问题清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
三是各工作小组必须在活动时间内下村入户督促指导专项活动开展,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参加本村(社区)、本单位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
四是各村(社区)要明确活动后的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各驻村干部必须联合村两委、党员以宣传发动、规劝教化等形式,形成全村群众积极参与或配合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与奖惩
成立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绩效督查组,建立“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对清单所列问题给予赋分,活动开始后每个月的月底进行效能点评。考核得分年终排名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年终总分为镇干部单项评先唯一依据、综合考核评优主要依据之一。主要赋分原则、计分方法见附件《2015年古市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清单及考核评分表》。
附件:《2015年古市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清单及考核评分表》
样表:
2015年古市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清单及考核评分表
序号 | 编号 | 地点 | 存在问题 | 现场图片 | 第一 | 整改要求 | 整改情况 | 整改后图片 | 赋分 | 当前 |
1 | 东角垄001 | 东角垄村 | 乱堆放(县交办) |
| 张松龙 | 3月底前完成 | 未完成 |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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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赋分原则:一般问题10分。重大问题分值由效能督查组集体讨论决定,但一般不超过30分。
二、计分办法:1.督查交办问题,暂扣“分值”的50%;按期完成的得满分,逾期的每月递减10%。2.自查自纠问题,经考核督查组认定后得“分值”的50%。3.通过安排财政资金项目解决的问题,按上述方法计分后减半得分。4.考核评分表实行动态管理,已整改问题反复两次以上的,原得分予以扣减。
古市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农办、建设局、发改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旅游局、交通局、国土局、民政局、集聚区管委会。
古市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