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松阳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7070073_2/2015-06490     发布机构: 松阳县板桥畲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4-16 10:48:1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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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松阳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松阳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松阳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确保肉品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根据《丽水市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丽食安委[2015]2号)精神,县食安委决定于2015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

  一、目标任务

  按照“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总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着力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我县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内容

  1.进口未经检验检疫走私肉品的行为;

  2.私屠滥宰畜禽的行为;

  3.收购、生产、经营、使用病死、毒死肉品和水产品的行为;

  4.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的行为;

  5.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的行为;

  6.在养殖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的行为;

  7.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8.结合本地实际,其他需要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场所

  1.畜禽(水产)养殖场;

  2.屠宰场(点);

  3.仓库、冷库等;

  4.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5.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6.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

  7.结合本地实际,其他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具体实施中,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基层责任网络,组织市场监管协管员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各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要与基层责任网络排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2.开展一次企业培训。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道德诚信教育。

  3.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大力普及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和水产品,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

  4.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冷库、肉品和水产品经营场所等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打击关闭一批“黑窝点”。加大排查执法力度,坚决取缔一批肉品和水产品“黑窝点”。

  6.曝光一批违法单位。按照《松阳县食品安全信用 “ 红黑榜 ” 制度(试行)》(松食安委办 〔2013〕19号)要求,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

  7.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行动结束后,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布。

  8.研制一批长效机制。总结提升好经验,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强化畜禽养殖环节整治。

  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严格开展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动物等行为。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大“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规范屠宰过程中检验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非法添加等行为。

  (二)强化水产品养殖环节整治。

  水利部门要加强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开展产地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引导落实水产品养殖生产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生产者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和溯源制度。重点治理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生产环节要以各类肉品和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等为重点,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厉打击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水产品)、使用不合格原料肉(水产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流通环节要以各类经营肉品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监督其执行进货索证票和建立台账制度,确保市场上所有销售的猪肉具备“两证两章”,依法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等行为。餐饮消费环节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严格落实肉品和水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和水产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和水产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四)强化走私冻品综合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和公安部门联系,深入肉品和水产品销售集中度大、冷链发达、冷库多的地区调研排摸。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存储地点、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存储、销售走私肉品和水产品及其他无合法进口证明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市场和冷库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公安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严查走私肉品和水产品转运行为,严密监控重点转运通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冷库、冷链运输业主的教育引导,实现肉品和水产品入场有审核、进场常检查和出场可溯源。

  (五)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

  各单位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研究,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肉品、伪造、私刻动物检疫、肉品检验印章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社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提前介入,依法及时惩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

  四、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会战”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2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强化贯彻落实,全面研究部署“百日会战”工作。

  (二)集中排摸阶段(2015年3月1日-4月15日)

  各单位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按照《松阳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松食安委办〔2013〕16号)的要求,对辖区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并将肉品和水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

  (三)集中查处阶段(2015年4月16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对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县食安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将开展督查指导。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0日)

  各单位对百日会战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研制一批长效机制,对整治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本次会战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县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高效的联动机制;由县食安办负责综合协调、行动部署、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百日会战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范围,紧紧围绕百日会战“八个一”的要求,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二)密切配合,完善协作机制。

  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对一些特殊场所可以采用联合执法的形式开展查处。各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检察院、法院要及时研究法律适用问题,确保案件依法办理。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研究畜禽(水产品)养殖扶持政策,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畜禽(水产品)进入餐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强化食品经营仓储行为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共治。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百日会战推进动态情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导百日会战成效进展和典型经验,同时有针对性地曝光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好已建立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及时、便捷兑现奖金,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五)及时总结,规范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指定专人负责百日会战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分阶段向县食安办报送百日会战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于2015年3月2日前报一名信息专报员(见附件1),负责百日会战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4月17日、5月29日、6月16日前分别报送百日会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附件2)、行动报表(附件3)及开展情况总结。

  县食安办联系人:王爱珍,联系电话:8062574,邮箱:lssysab@163.com 。

  

  附件:

  1.百日会战行动信息专报人员名单报送表

  2.肉品和水产品安全百日会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3.松阳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报表

  

  

  

  

  

  附件1

  

  

             百日会战行动信息专报人员名单报送表

  

  姓 

  单  

  办 

  手机

  

  

  

  

  

  

  

  

 

 

 

 

 

 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均需指定信息报送人员。

  

  

  附件2

 

 

              肉品和水产品安全百日会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排查

  隐患整治

  品种名称

  隐患概述

  可能影响范围

  采取措施

  是否完成

  责任部门

  

  

  

  

  

  

  

  

  

  

  

  

  

  

  

  

  

  

  

  

  

  

  

  

  

  

  

  

  

  

  

  

  

  

  

  

  

  

  

  

  

  

  

  

  

  

  

  

  

  

  

  

  

  

  

  

  

  

  

  

  

  

  

  

  

  

  

  

  

  

  备注:“可能影响范围”请填写行业范围及区域范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松阳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TABLE style="BORDER-COLLAPSE: collapse;" FCK__ShowTableBorders2"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项 

  (累计)数 量

  重点区域或场所

  畜禽(水产)

  

  屠宰场(点)

  

  仓库、冷库等

  

  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举报投诉

  受理件数

  

  查处件数

  

  奖励件数

  

  奖励金额(总计)

  

  查处情况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责令整改户数

  

  吊销证照家数

  

  查处问题肉及肉制品公斤(水产品)数

  

  涉案货值(万元)

  

  取缔“黑窝点”等个数

  私屠滥宰点

  

  加工点

  

  其他

  

  立案情况

  (行政部门)行政立案起数

  

  (行政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起数

  

  (公安部门)刑事立案起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